一、機構簡介
白石鎮地處樂昌市最北山區,屬于石灰巖鄉鎮,距離樂昌市區71公里,東接樂昌市兩江鎮,南與樂昌市慶云鎮接壤,西鄰樂昌市黃圃鎮,北連湖南文明鄉、里田鎮。目前通外公路3條,分別是S518至黃圃、兩江和X328至里田,鎮區至廈蓉高速里田收費站9.6公里,貫穿全境的S518線已經改造升級完成,形成了較為完善、便利的交通網絡。全鎮平均海拔高度為560米,屬亞熱帶濕潤性氣候,年降雨量為1467.5毫米 ,年平均氣溫19.6攝氏度,日照時間長,晝夜溫差大,擁有獨特的氣候自然條件。因駐地附近有石灰巖石山,其南坡有幾十方丈崖壁,呈灰白色,習稱白面石,簡稱白石,故名。全鎮轄油甫、水井、壇祖、新田、上黃、當陽、富村、三界圩、澗水等9個行政村, 90個村民小組,戶籍人口1.6萬人,其中常住人口約5000人。總面積79.3平方公里,糧食種植面積520公頃,林地7654.3公頃。“八山一水一分田”是白石鎮的真實寫照。
二、機構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本鄉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
(三)統籌制定并組織實施區域發展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四)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推進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工作。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等有關工作。
(六)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按權限負責相關領域執法工作。整合轄區相關執法力量和資源,開展綜合行政執法。
(七)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健全村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
(八)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九)編制及執行本鄉鎮財政預決算計劃,負責鎮本級財務、審計以及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村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培育、選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機構職責
白石鎮所屬7個內設機構和綜合行政執法隊職責:
(一)黨政和人大辦公室。承擔鎮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后勤保障等工作。編制鎮財政預決算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鎮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組織召開鎮人大會議及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提案等工作,承擔代表履職學習、聯系代表和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協調人民武裝有關工作。
(二)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宣傳、統戰、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員干部隊伍建設,承擔黨員發展管理和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班子換屆選舉,負責黨代表的選舉、聯絡及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人才服務等工作。聯系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群團有關工作。
(三)紀檢監察辦公室。承擔鎮黨的紀律檢查等有關工作,協助鎮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指導村務監督機構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四)經濟發展辦公室。擬訂轄區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引導產業結構調整。負責招商引資營商環境優化和企業服務、企業信息采集以及經濟統計等工作。負責協助轄區重大的經濟建設、發展改革和公共設施項目開發工作。指導轄區內商會(協會)開展工作。
(五)公共服務辦公室。統籌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工作。承擔上級下放公共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負責權責清單、政務服務平臺和黨群服務平臺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負責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監督考核等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公共服務工作。承擔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鄉道村道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等工作。協助開展城鄉規劃執行和建設管理的實施工作。協助開展轄區內自然資源管理保護和開發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等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源的保護、節能減排等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協助上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轄區環境監察和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處置等工作。
(六)平安法治辦公室。負責維護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工作。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組織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事項,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負責網格化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防風防汛防旱、防災救災、消防管理、森林防滅火、防疫等各類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完善和實施各類應急預案。承擔突發緊急事件的指揮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應急力量,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村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七)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工作。負責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審核管理以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擔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三資”管理。負責林權爭議調處有關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隊(副科級)。負責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按權限開展相關領域執法和日常行政執法巡查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上級下放執法事項的承接工作。負責宣傳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執法人員及輔助人員管理、考核、培訓工作。負責鄉鎮城市綜合管理,鎮容鎮貌整治維護等工作。
白石鎮所屬1個事業單位職責:
樂昌市白石鎮公共服務中心(加掛樂昌市白石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正股級,公益一類。
(一)主要任務
1.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事項的經辦工作。
2.負責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建檔立卡等工作。負責為退役軍人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和政策咨詢。協助轄區內退役軍人行政關系、組織關系、供給關系轉接和檔案移交協助開展退役軍人維權咨詢、來信來訪、走訪慰問等工作。
3.負責農業、漁業、林業等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負責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負責獸醫防疫檢疫、農技、林業、水產、農機等方面服務工作。參與水資源利用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核定事業編制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武裝部及群團組織職責:
(一)武裝部:人民武裝有關工作。
(二)工會:負責工會工作。
(三)團委:負責團委工作。
(四)婦聯:負責婦聯工作。
四、聯系方式
單位負責人:吳 冬
聯系電話:0751-5770178
傳真電話:0751-5770678
郵政編碼:51223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8:30-12:00 14:30-17:30
地址:樂昌市白石鎮白石街48號政府大院1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