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樂昌市公園路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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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簡介:
樂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于2019年3月19日掛牌成立,將原樂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樂昌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職責整合,組建樂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現核定行政編制43名,事業編制78名,后勤服務人員4名。內設辦公室、法規股、住房保障和房地產業監督管理股、村鎮建設股、建筑業監督管理股、市政建設股、市容環衛燃氣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驗股、執法一股、執法二股。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編制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和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責任。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和分配管理,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和棚戶區、危舊公房改造管理工作。
(三)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與利用,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四)承擔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的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房屋交易規則制度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協同自然資源部門指導房屋登記工作,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六)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活動。
(七)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整和處理,組織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工作。
(八)承擔推進建筑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負責建材產品準入使用和建筑節能、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以及綠色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
(九)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指導監督建筑行業職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承擔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任。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有形建筑市場及招標投標檔案資料的管理。
(十一)組織編制市政設施建設、城市綠化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市政設施建設和維護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和竣工驗收。
(十二)參與編制園林綠化規劃,組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園林設施的維護和改造,參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配套綠地建設的審核及竣工驗收,參與“園林工程”單位的評審。
(十三)負責城市供水、用水、節水管理工作,負責供水行業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管理。
(十四)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管道燃氣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有關技術標準、制度,并監督燃氣企業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協調燃氣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十五)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城市市容市貌和專項治理活動,負責城市衛生檢查、督查和評比工作。
(十六)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開展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八)承辦韶關市委、韶關市政府、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各股室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固定資產和后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辦、安全保衛、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行業職稱改革及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組織編制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城市管理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法規股。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有關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辦理工作。負責建設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承擔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建設系統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工作。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產業監督管理股。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與利用。規范房地產市場、物業服務行業。承擔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的管理工作。擬訂本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分配、運營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村鎮建設股。指導村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承擔本局職責內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承擔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傳統村落建設工作。
(五)建筑業監督管理股。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活動。負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工作。負責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監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工作。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標準的執行。負責建材產品準入使用和建筑節能、新型墻體材料以及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指導建筑業、勘察設計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依法查處建筑主體單位及人員的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有形建筑市場及招標投標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市政建設股。編制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及其年度建設、維(養)護計劃。承擔城市管理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的立項、設計和維護、改造的審查等前期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和驗收。承擔市政道路(人行道)隧道、橋梁、路燈、廣場、公園等有關市政設施及市區排澇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負責城區污水等地下管網建設。負責占用、開挖城市道路和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審核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用水、節水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園林綠化項目、綠地、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承擔園林、綠地設施的維護、養護及管理。負責占用城市綠地、砍伐和遷移城市樹木等方面的審核工作。參與“園林式”單位的評審。
(七)市容環衛燃氣股。擬訂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各項目的工作標準、規范并監督執行。檢查、監督全市市容環境衛生,指導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督。負責環衛設施建設、物資采購和分配工作。負責全市鎮容鎮貌的檢查、評比活動。組織編制燃氣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管道燃氣和全市罐裝燃氣行業及燃氣安全。
(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驗股。承擔市轄區內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對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驗收制度,其他建設工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對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等相關責任主體單位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有關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行為,依法給予處罰或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及相關的民事責任。對涉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信訪問題進行跟蹤處理。
(九)執法一股。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的監察。負責市區市容市貌的檢查、評比活動。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鄉鎮城管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工作。承擔城市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城市綜合治理和專項治理活動。
(十)執法二股。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城市園林綠化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監察。負責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監督、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樂昌市公園路13號 郵編:5122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負 責 人:陳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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