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簡介
坪石鎮位于廣東省韶關市樂昌市北部,嶺南山脈南麓,武江上游,南距樂昌城區33.75公里,北距湖南省郴州市70公里,與湖南省宜章縣相鄰,歷史上曾被譽為廣東八大重鎮之一,素有“廣東北大門、嶺南第一鎮”之稱。全鎮下轄25個行政村,284個村小組,252個自然村,4個社區居委會。坪石鎮(含坪辦梅辦,下同)戶籍人口76573人,其中城鎮人口40973人;常住人口51754人,其中城鎮人口31223人。全鎮土地面積271.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5.86萬畝,林地面積30.6萬畝。
坪石鎮區位獨特,是粵北門戶,處于珠三角城市群與長株潭城市群的中點位置,交通發達,是內陸腹地與華南沿海溝通的重要通道,107國道、535國道、240國道、穿鎮而過,是京港澳高速、京廣鐵路廣東首站,是廣樂高速、坪南鐵路的起點。
資源富集,鎮內的金雞嶺、“7011”等風景區蜚聲國內,走馬嶺、古村落等旅游資源極具開發價值,礦產、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豐富,武江水可以滿足中等城市用水需求。紅色歷史厚重,毛澤東、朱德、陳毅曾在坪石留下過光輝的革命足跡。1928年,朱德率領革命隊伍在坪石大敗國民黨許克祥部,取得著名的“坪石大捷”。中共湘南特委、湘南游擊隊、中共宜樂縣委曾長期在坪石鎮開展革命活動。抗日戰爭時期,中山大學等華南中高等院校在坪石辦學達5年之久,為銘記此段歷史。坪石大捷慶功舊址(曬谷坪)項目建設、三星坪旅游驛站項目建設已完成。全力推進南昌起義軍革命活動舊址(李氏宗祠)修繕布展項目建設,高質量推動華南教育歷史研學基地(二期)建設。
二、機構職責
坪石鎮黨委、政府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本鄉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
(三)統籌制定并組織實施區域發展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四)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推進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工作。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等有關工作。
(六)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按權限負責相關領域執法工作。整合轄區相關執法力量和資源,開展綜合行政執法。
(七)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健全村(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
(八)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九)編制及執行本鄉鎮財政預決算計劃,負責鎮本級財務、審計以及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村(居)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培育、選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機構職責
(一)黨政和人大辦公室。承擔鎮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后勤保障等工作。編制鎮財政預決算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鎮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組織召開鎮人大會議及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提案等工作,承擔代表履職學習、聯系代表和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協調人民武裝有關工作。
(二)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宣傳、統戰、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員干部隊伍建設,承擔黨員發展管理和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班子換屆選舉,負責黨代表的選舉、聯絡及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人才服務等工作。聯系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群團有關工作。
(三)紀檢監察辦公室。承擔鎮黨的紀律檢查等有關工作,協助鎮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指導村(居)務監督機構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四)經濟發展辦公室。擬訂轄區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引導產業結構調整。負責招商引資、營商環境優化和企業服務、企業信息采集以及經濟統計等工作。負責協助轄區重大的經濟建設、發展改革和公共設施項目開發工作。指導轄區內商會(協會)開展工作。
(五)公共服務辦公室。統籌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工作。承擔上級下放公共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負責權責清單、政務服務平臺和黨群服務平臺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負責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監督考核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公共服務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源的保護、節能減排等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協助上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轄區環境監察和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社區居委會做好組織建設。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強化對轄區物業服務企業、物業項目的監督管理。
(六)平安法治辦公室。負責維護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工作。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組織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事項,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負責網格化工作。
(七)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工作。負責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審核管理以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擔農村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三資”管理。負責林權爭議調處有關工作。
(八)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防風防汛防旱、防災救災、消防管理、森林防滅火、防疫等各類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完善和實施各類應急預案。承擔突發緊急事件的指揮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應急力量,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村(居)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九)規劃建設辦公室。承擔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鄉道村道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等工作。協助開展城鄉規劃執行和建設管理的實施工作。協助開展轄區內自然資源管理保護和開發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等工作。
(十)綜合行政執法隊(副科級)。負責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按權限開展相關領域執法和日常行政執法巡查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上級下放執法事項的承接工作。負責宣傳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執法人員及輔助人員管理、考核、培訓工作。負責鄉鎮城市綜合管理,鎮容鎮貌整治維護等工作。
(十一)樂昌市坪石鎮公共服務中心,正股級,公益一類,加掛樂昌市坪石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主要任務: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事項的經辦工作。負責農業、漁業、林業等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負責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負責獸醫防疫檢疫、農技、林業、水產、農機等方面服務工作。參與水資源利用工作。負責退役軍人相關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7名。
(十二)樂昌市坪石鎮文旅服務中心,正股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為群眾文化生活提供服務,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協助管理文化市場等工作。協助開展文物保護和人文景觀、自然景觀的保護和開發等工作。協助發展文化產業和旅游資源開發,做好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宣傳運營等工作。核定事業編制6名。
(十三)樂昌市坪石鎮財政計算中心,正股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承擔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等財政資金結算、會計核算單位財務的日常業務,以及金融資產清收等有關財政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轄區內財政支出、涉農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核定事業編制8名。
(十四)樂昌市坪石鎮敬老院。1.在上級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院務管理委員會,開展日常的管理服務工作,并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管理。2.制訂本院管理服務、環境改善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3.堅持民主管理、文明辦院,管理服務于收(代)養入住的人員。4.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五保對象的收養工作,為收養入住的人員安排好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5.在滿足五保對象入住的條件下,協議代養社會自費老人。6.為入住人員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組織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康復保健等活動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勞動。7.在當地政府的委托下為散居五保供養對象提供必要的供養服務。8.建立健全、適時修訂并認真執行院內的各項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適時完善院內和入住人員等各類信息檔案。
四、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坪石鎮群眾路三巷89號
負責人:林遠平
郵政編碼:512229
聯系電話:0751-5522413 傳 真:0751-5522413
電子信箱:pszzf55224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