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簡介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樂昌市人事局與樂昌市勞動局于2010年8月合并成立,2019年3月因機構改革調整部分職能,是樂昌市人民政府重要職能部門,業務上受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現有行政機關編制30名(其中行政編制 22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8名,副股級領導職數6名,工勤人員4名。內設辦公室、就業促進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業能力建設股、社會保險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股、執法股、8個股室。參公單位3個,分別為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共有編制4名;市人才工作管理辦公室,共有編制3名;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共有編制2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股室9個。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共有編制15名;市職業技能服務中心,共有事業編制3名;市人才發展中心,事業編制50名。
二、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對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根據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的人事考試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職責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后勤服務等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法制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承辦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重要文稿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等工作。擬訂市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相關事宜。承辦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事宜。深入推進“放管服”工作,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
(二)就業促進股。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計劃,推進落實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的培育、規劃、管理和規范指導工作。擬訂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方面的辦法并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措施。組織實施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管理政策措施,指導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管理。負責全市職業介紹機構的資格審核工作。做好勞務派遣審批監督檢查相關工作。按分工擬訂國(境)外人員入樂就業管理政策的實施辦法。擬訂勞動關系處理規劃、制度和集體合同的實施規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牽頭開展勞動力的資源普查。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落實上級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政策。承擔初級評委設置、調整和評審結果確認工作。承擔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和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四)職業能力建設股。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擬訂執行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實施辦法。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和職業技能競賽規則。組織實施特殊工種證書制度。指導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社會保險股。執行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基本政策。協調地方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機構工作,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協調指導落實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政策。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承擔市原梅田、坪石兩礦退休、失業人員社會化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的日常工作。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獎勵、懲戒、申訴和解除勞動關系備案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工作。
(七)工資福利股。負責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核定、統發和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承擔事業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指導企業職工工資和收入分配政策措施的落實。擬訂最低工資標準有關政策。審核市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
(八)執法股。監督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指導勞動關系處理工作,做好特殊工時審批工作。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依法受理相關舉報投訴。組織查處有關勞動保障重大案件,處理有關勞動保障方面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鎮(街)勞資糾紛化解工作。開展勞資糾紛風險預警防范。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集體合同審查備案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1-5551170 傳真號碼:0751-5551170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樂昌市公主下路7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郵編:0751-512200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