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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樂昌市文廣旅體局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11440281MB2D247104/2024-00044 分類:
發布機構: 韶關市樂昌市文廣旅體局 成文日期: 2024-07-29
名稱: 2024年樂昌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機構職能
文號: 發布日期: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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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樂昌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機構職能

發布日期:2024-07-29  瀏覽次數:-

  一、機構簡介

  樂昌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樂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機關行政編制27名,后勤服務人員數4名。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韶關市委關于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內設辦公室、公共服務股、市場管理股、宣傳推廣股、青少年和群眾體育股、產業發展股、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股、執法股(執法大隊)8個職能股室。

  二、機構職責

  (一)擬訂全市文化、旅游、體育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游、體育體制機制改革和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三)擬訂全市文化、旅游、體育人才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體育活動,統籌協調指導文化、旅游、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旅游體育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推進相關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廣電、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廣電、旅游、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游、體育等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

  (九)指導促進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市場發展,推進相關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建設,對全市相關領域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范市場。

  (十)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廣電、電影、旅游、體育等市場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與推廣宣傳,組織相關大型交流活動,推進區域文化、旅游、體育交流合作與科技創新發展。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地管理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三)審查、監管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四)制定本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指導推進全民健身計劃實施。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本市承辦的上級比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本市體育彩票管理工作,以及體育彩票公益金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范圍內高危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韶關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強對涉及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文化、旅游、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字化、社會化,扶持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三、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綜合統計、考核工作。承擔文化、旅游、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公共服務股。擬訂全市文化事業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旅游公共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惠民便民工程和志愿服務。統籌推進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設。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藝團隊。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文化、旅游活動和對外文化、旅游交流活動。指導全市專業藝術場館及場所演藝工作。統籌指導和推進公共文化場館、工作站和文化、旅游相關服務設施工程建設。組織、指導文化、旅游領域人才隊伍培養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市文化行業數據統計。承擔文化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文化館、圖書館工作。

  (三)市場管理股。承擔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監督文化、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和監督實施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承擔文化、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旅游行業數據統計工作和旅游經濟運行監測。指導旅游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承擔旅游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協調指導景區開放工作。

  (四)宣傳推廣股。承擔各類廣播電視機構及其業務以及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電視業務的監管工作。監管境外衛星電視接收設施落地與節目接收。審核廣播電視節目設置范圍,監管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和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管、指導廣播電視廣告播放以及節目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全市文化、旅游整體形象打造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參加各類文化、旅游展會活動。指導、管理文化、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五)青少年和群眾體育股。組織實施群眾體育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和全民健身計劃等,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全市體育工作。負責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及管理。組織開展融合文化、旅游元素的體育賽事和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社會體育組織建設、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負責本市體育彩票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青少年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本市青少年業余訓練和競賽工作。統籌培養競技體育后備人才。組織相關體育運動會。指導裁判員、運動員的考核、審批和報請工作。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承擔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數據統計以及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產業發展股。擬訂全市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指導、促進相關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承擔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全市文化、旅游、體育的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開發和鄉村旅游,生態旅游,紅色旅游,休閑度假旅游,體育旅游發展。指導促進品牌建設發展。推動文化、旅游、體育產品創新和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游和推動旅游扶貧相關工作。承擔重點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七)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股。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全國重點和省級、韶關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工作。推動、落實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征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能力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協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八)執法股。負責組織查處全市范圍內的文化、文物、出版、廣電、電影、旅游、體育等市場違法行為,督查、辦理有關市場違法行為舉報投訴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督辦的案件。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聯系方式

  (一)聯系地址:樂昌市樂城街道辦昌山中路168號樂昌市文廣旅體局;郵編:512200

  (二)聯系電話:0751-5551113

  (三)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四)單位負責人:鄧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