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樂昌市醫療保障局為根據《廣東省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樂昌市機構改革方案》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二、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韶關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本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動態調整機制,貫徹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五)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管理辦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以及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韶關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增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獲得感,促進健康樂昌建設。
(十)與市衛生健康局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三、市醫療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合作交流、隊伍建設和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工作規劃、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審核匯總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市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負責起草規范性文件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股。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保障改革、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支付標準、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以及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協同推動建立健全分級診療制度。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
(三)醫藥采購和價格管理股。負責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組織、監督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采購、配送和結算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四)基金監管股。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審核匯總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市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內部審計的組織協調工作。
辦公地址:樂昌市人民中路104號韶關市社保局樂昌分局七樓
負責人:李德全
聯系電話: 0751-6926787、6926786
傳真:0751-697506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下屬事業單位:樂昌市醫療保障服務管理中心
樂昌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為市醫療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股級。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韶關市有關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樂昌市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二)執行國家、省、市的醫療保障標準,落實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業務管理規則、流程標準。
(三)承擔本級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管理、會計、統計及風險分析。
(四)依法為應參保單位辦理醫療、生育保險登記;審核醫療保險繳費申報。配合市醫保局檢查監督應參保單位的參保、繳費情況。辦理醫療、生育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以及參保檔案的歸建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費用結算。經辦全市補充醫療保險業務。依法初審報市醫保局審核后支付各項醫療保障待遇。
(六)配合做好匯總編制全市各項醫療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執行醫療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七)配合市醫保局做好定點醫藥服務機構的協議管理工作。
(八)承擔管理參保單位和個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待遇支付檔案和個人賬戶信息等資料,開展醫療保險咨詢和個人賬戶基金查詢等服務。
(九)承擔樂昌市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基金支付工作。
(十)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樂昌市人民中路104號韶關市社保局樂昌分局四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電話:5568777
聯系人:張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