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韶關市樂昌市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樂昌市建筑垃圾消納場項目)》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韶關市樂昌市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樂昌市建筑垃圾消納場項目)》(以下簡稱“落實使用情況表”)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項目背景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加速和城市更新項目增多導致建筑垃圾激增,傳統堆放和填埋方式難以滿足環保和資源化要求。國家和省級政策(如《“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等)均強調加強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要求建設消納場并推動資源化利用。為落實上述政策精神,韶關市編制了《韶關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處理專項規劃(2020-2035)》,計劃在樂昌市建設一座總庫容200萬立方米的建筑垃圾處理場。本項目正是該規劃的具體實施,擬建設同等規模的消納場,以解決樂昌市建筑垃圾處置問題并促進資源化利用。
該項目選址范圍總用地面積3.3535公頃,全部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在《樂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為農用地。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有關要求“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進行城鎮集中建設,不得規劃建設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不得規劃城鎮居住用地,但符合《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建設項目準入目錄(試行)》的項目,可合理安排零星城鎮建設用地”。該項目屬于環衛設施,符合《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建設項目準入目錄(試行)》的第1種情形“1.區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鄉供水、排水、供電、供燃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設施、環衛、消防等設施”。
因此,為保障該項目用地需求,特編制本次落實使用情況表。
二、規模使用情況
本次使用城鎮開發邊界外城鎮建設用地規模3.3535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地塊編號為LS01,位于樂昌市樂城街道西瓜地鉛鋅礦舊址。根據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落實地塊現狀地類全部為農用地;根據《樂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規劃用地用海方案,落實地塊內全部規劃為農用地。落實使用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后,落實地塊內均調整為城鎮建設用地(環衛用地)。
落實地塊完全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未涉及自然保護地、河道管理線、城市藍線、城市綠線、城市黃線、城市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線。
三、公示時間
公示時間: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
四、意見反饋方式
(一)利害關系人有權對本次公示事項依法進行陳述和申辯,如對本次公示事項持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二)意見反饋方式:請送至或郵寄至樂昌市自然資源局四樓國土空間規劃股(人民北路36號)。
郵政編碼:512200;咨詢電話:0751-5586997;
(三)有效的意見反饋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通過信函方式反饋意見的郵戳日期應在意見反饋期內,逾期視為放棄權利的無效意見,不予采納)。
樂昌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