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 :
為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及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靈活就業人員穩定就業。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韶關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做好有序銜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開展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
二、補貼時間段
2023年1月-2023年7月
三、具體辦理實施
由各鎮(街道)負責辦理:
(一)表格發放
1.發放《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申請表》。
2.張貼好樣表,告知群眾按規定填寫表格相關內容。
注意:告知群眾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本人銀行賬號必須使用本人社會保障卡賬戶及個人簽名蓋手印等(申請月數、金額由工作人員按補貼標準填寫),首次申請補貼的需同時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兩個險種才符合申請條件。
(二)資格審查、資料接收和初步審核
1.審核是否在享受社保補貼期限內。
2.核驗身份證是否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法定勞動年齡內是指:女性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群。
3.核驗《就業創業登記證》是否為我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首次申請補貼應于辦理就業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4.根據稅務、人社、醫保等部門的共享數據,核驗申請人的繳費情況。按規定填寫《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申請表》中累計享受時間及補貼金額。
5.核驗《就業失業登記證》各項登記的相關內容是否符合享受條件,如退休臨界點情況:某女性1973年1月出生的,只能享受1個月的補貼,1973年2月出生的,享受2個月,以此類推;同理,男性以此類推。
6.核驗應提交的各項材料是否齊全:
①《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申請表》;②身份證復印件;③《就業失業登記證》2、3、5、7頁復印件;④本人社會保障卡賬戶復印件。以上資料首次申請需全部提供,以后申請在沒有變動的情況只需提供①④項資料。
(三)信息錄入
經初步審核合格后及時建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紙質材料按順序排好序號,并將電子信息導入(錄入)廣東省人力資源資金管理系統進行受理,相關紙質材料及時送市人社局進行審核審批。(15個工作日完成)
注意:各鎮(街道)應在《申請表》意見中簽名加蓋公章及填寫意見。
四、審核、審批及資金發放
1.由市人社局相關股室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資金管理系統分別負責審核及審批。創業就業指導股對鎮(街道)錄入的信息逐一進行審核,合格的信息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就促股進行審批。
2.由市人社局財務室按照專項資金申報的相關程序報市財政局審批后送銀行發放。(15個工作日完成)
各鎮(街道)要嚴明工作紀律,加強工作責任心,認真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社保補貼及時、準確發放。自覺把所屬范圍內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真正服務群眾,為民辦實事。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