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型經營主體:
根據韶關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一批糧食生產)—糧食生產先進市縣激勵資金的通知》(韶財農〔2023〕121號)和韶關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一批糧食生產)—糧食生產先進市縣激勵資金任務清單的通知》(韶農計〔2024〕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申報建設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項目有關要求如下:
一、項目財政激勵資金
對新建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給予財政激勵資金200萬元。
二、申報主體
我市范圍內從事水稻生產為主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主要包括家庭農場、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
三、項目建設內容
新建1家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單造供應面積≥1000畝,秧苗質量穩定,服務對象滿意度≥90%。項目建設內容參考附件1。
四、建設時限
原則上實施周期為一年,在2024年底完成項目建設并驗收。
五、申報要求
1. 主體申報。向樂昌市農業農村局種植業管理股提交申報材料,并提供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負責人身份證、銀行賬號等復印件。
2.申報主體必須承諾按不低于1:1配套自籌資金用于項目建設。
3.必須提交項目選址(3畝以上)的相關佐證。
六、結果公示
經評審(審核),確定選取1家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作為項目實施主體,并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公示。
七、其他要求
申報材料提交時間截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5時,逾期不受理。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同時報送電子版。
聯系人:丘培姣 聯系電話:5502836
附件:
樂昌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