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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建設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項目的通知

農業新型經營主體:

  根據韶關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一批糧食生產)—糧食生產先進市縣激勵資金的通知》(韶財農〔2023〕121號)和韶關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一批糧食生產)—糧食生產先進市縣激勵資金任務清單的通知》(韶農計〔2024〕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申報建設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項目有關要求如下:

  一、項目財政激勵資金

  對新建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給予財政激勵資金200萬元。

  二、申報主體

  我市范圍內從事水稻生產為主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主要包括家庭農場、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

  三、項目建設內容

  新建1家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單造供應面積≥1000畝,秧苗質量穩定,服務對象滿意度≥90%。項目建設內容參考附件1。

  四、建設時限

  原則上實施周期為一年,在2024年底完成項目建設并驗收。

  五、申報要求

  1. 主體申報。向樂昌市農業農村局種植業管理股提交申報材料,并提供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負責人身份證、銀行賬號等復印件。

  2.申報主體必須承諾按不低于1:1配套自籌資金用于項目建設。

  3.必須提交項目選址(3畝以上)的相關佐證。

  六、結果公示

  經評審(審核),確定選取1家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作為項目實施主體,并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公示。

  七、其他要求

  申報材料提交時間截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5時,逾期不受理。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同時報送電子版。

  聯系人:丘培姣    聯系電話:5502836


  附件:

  1.規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設內容(供參考)

  2.項目申報書(供參考)


  樂昌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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