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人社監詢字〔2024〕第42號
樂昌市杰宇虹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鄧劍鴻反映你單位存在拖欠工人工資的問題,現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有關規定,我局需對上述欠薪問題開展調查核實。請你單位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三日內攜帶如下資料(并復印件)到我局勞動監察機構接受詢問調查,并報送如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明;
3.2023年至今員工花名冊(含鄧劍鴻勞動合同、身份證);
4.2023年至今工資發放記錄(含鄧劍鴻工資發放表、銀行流水);
5.鄧劍鴻的欠薪明細表。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報送有關書面材料者,我局將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處以行政處罰2000元至20000元。
特此通知。
聯系人:丘培根 聯系電話:0751-5556465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備注:
1、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須加蓋公章,并在復印件上注明“經核對與原件無誤”字樣;
2、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詢問,但應當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接受勞動保障監察授權委托書》(附頁);
3、本通知書一式兩份,第一份留存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案卷,第二份交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