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護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2019年修訂)》的相關規定,按照《韶關市河道采砂規劃(2021-2025)》《樂昌市河道采砂規劃(2021-2025)》,結合我市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現狀等實際情況,現將2025年度我市轄區范圍內河道河砂可采區和禁采區劃定公告如下:
一、樂昌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河道(含水庫庫區)全部劃定為2025年度河砂禁采區。
二、劃定為2025年度河砂禁采區的河道(含水庫庫區),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動(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經其他相關部門許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三、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樂昌市水務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