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農業經營主體: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第二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粵財農〔2024〕181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樂昌市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遴選第三方服務組織承接樂昌市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現就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公開遴選實施主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實施范圍
項目以糧油類作物為主,經濟作物為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社會化服務。
二、遴選對象
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樂昌市區域范圍內有一定規模、可提供有效穩定托管服務的專業化農業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社等服務主體,如專業服務公司、供銷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社會化服務組織。
三、遴選數量
根據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工作的總體要求,為確保全面完成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各項工作任務,遴選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總數不少于3家,做到應選盡選。
四、遴選條件
(1)依法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并達到“六有”標準,即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銀行賬號,完善規章制度,辦公場所,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從事社會化服務達1年以上(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和聯合社可不受這些限制),其中農民合作社還要在農業部門備案;
(2)擁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內容(耕、種、防、收)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技術人員、場地、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等(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和聯合社可不受這些限制),有資質的人員隊伍,從業人員和農機具應具備相應證照,有規范的生產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3)能夠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和鎮、村的監管;
(4)服務主體應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已經從事過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申報對象優先;
(5)服務組織信譽良好,財務健全并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沒有稅務、銀行等部門的不良信用記錄。
五、遴選程序
(一)申報時間。請具備以上遴選條件、有意向承接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主體于2025年1月23日前將申報資料(加蓋公章)裝訂膠封一式3份交到市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發展與農村合作經濟股。
(二)申報材料:申報書(見附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征信報告一份、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證明申報者服務能力的其他資料,如:已從事過類似社會化服務工作的合同等;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具體操作人員信息統計表,機手應提交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提供服務所需的服務機械設備(機械設備清單和圖片)。
(三)專家評審。遴選機構的專家由市農業農村局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根據評分細則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進行評分,將分數最高的主體確定為樂昌市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
(四)公示。評審結果將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完后,將其認定為樂昌市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市農業農村局與服務組織簽訂服務合同。
聯系人:羅潔琳,聯系電話:0751-5503482
樂昌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