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粵府令第303號)等規定,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決定就《樂昌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舉行聽證會。現將聽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簡要說明
《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規定“有關地級以上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在確保飲用水安全的前提下,提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程序報批。……新建、改建、擴建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同步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樂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工作,在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和基礎信息調查工作的基礎上,開展樂昌市秀水鎮遼思水飲用水源地撤銷工作,新增劃定坪石鎮潭斗水飲用水水源地、梅花鎮大坪村飲用水水源地和北鄉鎮茅坪村、東紅村飲用水水源地,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和部門、專家意見等形成了《樂昌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調整)技術報告》,現對《樂昌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予以聽證。
二、聽證會時間、地點
(一)時間: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15:00-17:30
(二)地點: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一樓會議室
三、聽證代表的構成及產生方式
本次聽證會共設聽證代表9名,由市民代表5名、企事業單位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1名、專家學者1名組成。其中:市民代表及企事業單位代表采取自愿報名、隨機選取方式產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分別由縣人大、縣政協推薦,專家學者由韶關市環境科學學會推薦。
聽證代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意見;
(3)具備一定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和語言表達能力;
(4)了解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決策事項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參加聽證的,不受前款第(2)、(3)、(4)項限制。
四、旁聽人的名額及產生方式
旁聽人名額為9名。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在旁聽名額限額內,按照報名登記的先后順序確定。
五、新聞媒體采訪人員報名方式
新聞媒體要求采訪或旁聽聽證會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報名。
六、聽證代表、旁聽人、新聞媒體報名方式
(一)報名材料:
(1)報名表(附后);
(2)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二)報名方式:
通過樂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8268226.cn/)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連同相關身份證明材料,通過現場遞交(正常上班期間)以及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
報名人員應確認表格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如填寫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三)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
報名時間:5月29日至6月5日(聽證代表、旁聽人、新聞媒體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韶關市樂昌市銀灘路67號)
報名郵箱:lcygb@126.com
傳真號碼:0751-5573908
聯系電話:0751-5562209 18318334808
附件:
1.聽證代表報名表
韶關市生態環境局樂昌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