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財農〔2019〕94號
各鎮(街道、辦事處)、各相關單位:
為順利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經樂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本級財政安排資金311.3萬元用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方面(詳見附件),以便及時落實各項扶貧工作。現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方面(詳見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財政資金,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暫不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按照韶關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韶關市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實施細則>的通知》(韶財農〔2005〕133號)規定實行報賬管理。
三、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規定用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如發現騙取、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將嚴格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樂昌市2019年本級財政用于扶貧方向資金(第二批)安排表
樂昌市財政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