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財農〔2020〕46號
各鎮(zhèn)(街道):
根據《樂昌市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實施細則(2016-2018)》(樂扶辦〔2017〕2號)要求,為進一步整合扶貧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提請,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將我市2019年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及貼息資金3938735.79元調整安排用于各鎮(zhèn)(街道)精準扶貧產業(yè)扶持項目及北鄉(xiāng)鎮(zhèn)特色產業(yè)扶持項目(詳見附件)。現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財政資金,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暫不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按照韶關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韶關市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實施細則〉的通知》(韶財農〔2005〕133號)規(guī)定實行報賬管理。
二、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規(guī)定用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如發(fā)現騙取、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guī)行為,將嚴格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件:樂昌市2019年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及貼息資金調整安排表
樂昌市財政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