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財農〔2020〕123號
樂昌市北鄉鎮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加快扶貧資金使用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關于調整2020年度本級財政用于扶貧方向資金用途的請示》(樂扶辦請〔2020〕19號)文件,經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請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下達2020年財政預算的通知》(樂財預〔2020〕8號)文我市2020年本級扶貧資金280000.00元調整用于北鄉鎮精準扶貧項目(詳見附件)。現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財政資金,按現行財政審批手續辦理支付,同時,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二、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規定用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如發現騙取、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將嚴格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樂昌市調整2020年度本級財政用于扶貧方向資金用途安排表
樂昌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