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財農〔2021〕1號
樂昌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
為做好全市脫貧攻堅工作,鞏固扶貧成效,落實上級有關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在本級財政資金中安排40萬元用于2021年扶貧工作經費。現將資金下達你單位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資金已列入2021年年初預算“扶貧發展支出方向”項目資金。
二、本次安排的財政資金,按現行財政審批手續辦理支付,同時,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三、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規定用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如發現騙取、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將嚴格按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樂昌市財政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