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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安排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

樂昌市廊田鎮人民政府:

  根據《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韶財農〔2021〕133號)文件精神以及樂昌市農業農村局《關于調整資金使用單位的函》要求,該筆資金明確用于廊田鎮鄉村振興項目,現將原下達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875萬元的指標調整安排給你單位,專項用于鄉村振興項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的主管部門為市鄉村振興局,請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廣東省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粵財農〔2021〕119號)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保證資金使用規范安全。

  二、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已納入中央直達資金范圍,請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和中央直達資金有關管理要求,做好該項直達資金管理工作,確保專款專用。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四、此項資金列入2022年度“農林水支出-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其他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支出(2130599)”科目;經濟科目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樂昌市財政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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