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財農〔2016〕10號
廊田鎮人民政府、北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韶關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16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韶財農〔2015〕298號)的精神,現將剩余部分2016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主要用于貧困村貧困戶產業幫扶、農田水利及完善和改善村容村貌、村莊環境、亮化工程、飲水工程、村組道路等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
二、此項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請切實加強資金監督和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三、此項資金請列入2016年度“農林水事務——扶貧——其他扶貧支出(2130599)”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功能科目;經濟科目根據支出性質和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樂昌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