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市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韶財農〔2023〕20號)文件精神,經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將2023年市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2,228萬元預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粵委發電〔2021〕60號)及《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粵財農〔2020〕106號)等文件要求,切實管好用好本次下達的資金。具體項目資金安排詳見附件1。請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依法依規有效使用。
二、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對照韶辦字〔2021〕31號明確的任務和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加快資金使用進度,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三、此項資金,收入請列2024年度“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功能科目,支出按照實際用途列“213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樂昌市財政局 樂昌市鄉村振興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