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林業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23〕39號)和《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二批)的通知》(韶財農〔2023〕44號)文件精神,經市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會議決定,現將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二批)下達你單位,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請嚴格按照資金用途使用,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2 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實際用途在“213農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
二、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對本次下達支持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及綠美示范點建設資金予以單列,請根據省級明確的政策目標,嚴格按照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要求,不得隨意將資金調整用于政策范圍外的其他涉農項目,確保完成省級下達任務。
三、請加強涉農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統籌用好各級財政涉農資金,確保完成2023年度涉農資金優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務目標,推動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聚焦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部署,不撒胡椒面,逐步解決本地區涉農領域短板弱項,切實發揮涉農資金使用效益。
(二)請及時細化項目實施計劃和資金支出計劃,抓緊做好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等工作,定期報送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并對支出進度不理想和偏離績效目標的情況進行原因分析,及時采取糾偏措施。
(三)請嚴格按照《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指引》有關要求,規范管理、使用涉農資金,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依法依規有效使用。
附件: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第二批)安排表
樂昌市財政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