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的通知》(粵財農〔2023〕209號)和《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的通知》(樂財農〔2023〕85號)文件精神,經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對部分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進行調整(詳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列2024年“23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相關科目。
二、請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省級配套資金。此項資金請按照財政部等6部門印發的《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及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粵財農〔2022〕98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重點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以及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支出。
三、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結合績效目標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調整安排表
2.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績效目標表
樂昌市財政局 樂昌市鄉村振興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