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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五批)的通知

樂財農〔2020〕93號

樂昌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5批)的通知》(粵財農〔2020〕77號)和韶關市財政局《關于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五批)的通知》(韶財農〔2020〕91號)文件精神,現將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五批)下達給你單位(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財農〔2020〕28號文明確的我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額度,現將《關于提前告知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安排的通知》(韶財農〔2019〕161號)提出的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標準從每畝75元調整為每畝81.70元,并重新確定全市資金分配方案。此前韶關市已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撥付四批資金,本次撥付第五批資金。本次撥付后,我市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下達完畢。

  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確保廣大農民直接受益。切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嚴肅依法查處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等行為,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如發現有擠占、截留和挪用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績效目標為保護耕地地力,并確保于2020年9月30日前落實發放。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并強化績效目標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四、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三至五批)并調整第三至四批相關支出科目。

  附件:1.樂昌市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五批)安排表

  2.樂昌市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績效目標表

  3.樂昌市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第三至四批)科目調整表


  樂昌市財政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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