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北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21〕152號)、韶關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韶財農〔2021〕127號)和樂昌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樂財農〔2021〕91號)文件精神以及市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現將原下達給市農業農村局的駐鎮幫鎮扶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基礎設施建設-“稻樟飄香、粵北糧倉”鄉村振興綜合體-2022年廣東省韶關市樂昌市北鄉鎮創建美麗鄉村示范鎮項目500萬元調整安排給你單位,專項用于駐鎮幫鎮扶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基礎設施建設-“稻樟飄香、粵北糧倉”鄉村振興綜合體-2022年廣東省韶關市樂昌市北鄉鎮創建美麗鄉村示范鎮項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請嚴格按照資金用途使用,加快項目推進和預算執行,確保2022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在2022年底9月底前支出完畢。
二、請嚴格按照《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指引》等有關要求,規范管理和使用涉農資金,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依法依規有效使用。
三、此項資金為2022年2022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中的駐鎮幫鎮扶村資金部分,列入2022年度“農林水支出--農業農村--農村社會事業(2130126)”科目;經濟科目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樂昌市財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