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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下達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一批)的通知》(韶財農〔2024〕25號)和《關于下達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二批)的通知》(韶財農〔2024〕26號)文件精神,經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將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一批)741萬元和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二批)4598萬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粵財農〔2021〕126號)有關規定,切實管好用好本次安排的資金。具體項目資金安排詳見附件1。請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依法依規有效使用。

  二、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請按照《廣東省省級涉農資金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粵涉農辦〔2020〕2號)有關要求,做好績效(附件2)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1: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一批)(第二批)項目安排表

附件2:2024年珠三角對口幫扶韶關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第一批)(第二批)績效目標表

  

  


樂昌市財政局                  樂昌市鄉村振興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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