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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情況說明

為確保地方政府債務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將債務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和資金鏈不斷裂,韶關市財政局核定我市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余額50,005萬元,并下達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50,005萬元。2015年我市未舉借新債。2015年債券置換存量債務5,289萬元。
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在彌補地方財力不足、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推動地方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樂昌市財政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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