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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樂昌市財政局決算公開(補充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財政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財政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5年決算編報單位共1個,組成單位共7個,分別是市財政局本部、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市財政局基層財政所、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樂昌市財政局內設機構(21個股室、中心),分別是:辦公室、人事股、預算股、農業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經濟建設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社會保障股、外經金融股、綜合股、工貿發展股、會計股、績效評價股、公共資產管理中心、鎮財股、監督檢查股、政府采購辦、國庫支付中心、投資評審中心、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二)部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財政管理的制度并監督執行。
2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3 、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市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擬訂市對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并組織實施。
4 、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征收管理。
5 、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彩票資金,管理政府債務和政府主權外債業務,防范財政風險,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6 、負責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管全市政府采購工作,監管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
7 、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負責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表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8 、負責本級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管理本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管社會保障資金。
9 、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管,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10 、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查處和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11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2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公開共計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具體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度總收入1856.3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856.3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財政撥款收入1856.3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435.06萬元,下降43.6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減少1435.06萬元。
2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此項收入。
3 .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此項收入。
4 .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此項收入。
5 .其他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此項收入。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度總支出1856.3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856.3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513.45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494.55萬元,下降49.68%,主要原因是實施項目不同且項目支出同比減少1562.94萬元。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04.03萬元,主要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2.68萬元,增長26.45%。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7.61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28萬元,增長15.19%。
4. 農林水(類)支出32.19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6.8萬元,增長109.16%,主要原因是增加項目,主要支出項目有我市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工作外購服務費用。
5. 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57.07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6.78萬元,下降10.62%。
6. 其他(類)支出2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萬元。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856.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56.3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46.29萬元,下降11.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財政撥款收入減少443.4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此項收入。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856.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56.3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46.29萬元,下降11.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減少443.4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此項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具體如下: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513.45萬元,其中 財政事務(款) 1510.45 萬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款)3 萬元,主要用于市財政局本部、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市財政局基層財政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中心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以及財政部門信息化建設,預算單位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2015年外經金融審核補助經費,2015年鄉鎮財政管理改革補助資金,財稅征收手續費,財政部門修繕費,財政各項工本費,非稅征收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04.03萬元,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204.03 萬元,主要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退休人員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7.61萬元,其中 醫療保障(款) 47.61 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單位部分。
農林水(類)支出32.19萬元,其中 農業(款) 2 萬元, 農業綜合開發(款)17.36 萬元, 其他農林水(款)12.83 萬元,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人員及日常公用經費,以及市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工作外購服務費用。
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57.07萬元,其中 國有資產監管(款) 57.07 萬元,主要用于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
其他(類)支出2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 2 萬元,主要用于企業信息管理經費。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財政局2015年度“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6.41萬元,完成預算110萬元的42.19%。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預算數也為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4.21萬元,完成預算67萬元的21.2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2.20萬元,完成預算43萬元的74.88%。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63.59萬元,下降57.8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25.79萬元,下降64.4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37.80萬元,下降54.00%。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上年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21萬元,占30.62%;公務接待費支出32.20萬元,占69.38%。具體情況如下:
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2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4.21萬元,2015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6輛,主要用于財政業務需要、公務出差等。
3. 公務接待費支出32.20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門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305次,接待人數共5216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2.06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1.56萬元,增長7.68%。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8.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8.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用于開展財政業務所需、公務出差等)、其他用車2輛,其他用車主要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668.49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未形成預算績效自評結果。
2 .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如有)。 我部門2015年度未開展。
3 .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如有)。 我部門2015年度未開展。
4 .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我部門2015年度未開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我部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具體如下:
一、 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5年樂昌市財政局部門決算補充公開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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