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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樂昌市財政局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二、 收入預算說明
三、 支出預算說明
四、 “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 部門收支總表
二、 部門收入總表
三、 部門支出總表
四、 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 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樂昌市財政局主要職能是: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財政管理的制度并監督執行。
2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3 、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市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擬訂市對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并組織實施。
4 、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征收管理。
5 、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彩票資金,管理政府債務和政府主權外債業務,防范財政風險,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6 、負責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管全市政府采購工作,監管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
7 、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負責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表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8 、負責本級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管理本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管社會保障資金。
9 、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管,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10 、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查處和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11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2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職能:
1 、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職能
(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運營。
(2)負責管理政府授權經營的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及其收益;負責城市公共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配置和處置;負責實施或監督管理政府授權的建設項目;負責管理政府授權的城市開發資金等工作。
(3)承辦市財政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2 、樂昌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職能
(1)配合財政部門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2)協助財政部門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
(3)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賬及分類管理系統。
(4)承擔財政撥款方式改革后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
(5)監管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
(6)承擔財政支付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等工作。
(7)負責國債兌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
(8)承辦市財政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3 、樂昌市財政局基層財政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編制鎮(街道)年度預算和年終財政決算,監督鎮(街道)執行預算。
(2)負責組織協調鎮(街道)財政收入。
(3)協助做好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征收。
(4)負責鎮(街道)財政支出、涉農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5)負責鎮財縣(市)管及村級賬務代理工作。
(6)負責鎮(街道)國有資產的購置、登記和處置管理。
(7)承辦當地黨(工)委、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市財政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4 、樂昌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職能
負責擬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計劃及中長期規劃、年度預算和決算;承擔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及管理;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和申報工作;按計劃組織項目實施,檢查項目和資金的執行情況,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等工作。
5 、樂昌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職能
(1)負責審核財政性投資建設資金,包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以及對使用科技三項費、技改貼息、國土資源調查費等財政性資金項目進行專項檢查等。
(2)承辦市財政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6 、樂昌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中心職能
根據上級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實施辦法;擬訂非稅收入政府統籌方案和年度征收計劃;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和其他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非稅收入征收的日常指導監督和專項稽查;協助有關部門核定、上報本市新增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調整;承擔政府非稅收入的數據統計分析和征管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樂昌市財政局共有行政編制49名,實有在編人員44名;參公管理事業編制92名,實有在編人員79名;事業編制10名,實有在編人員9名;工勤編制1名,實有在編人員1名。離退休人員51人,后勤服務人員22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認真梳理領會好新時代財政工作新要求及財政工作思路舉措,嚴格執行《預算法》,以深化改革為主線,以培植壯大財源為關鍵,以健全完善財政體制機制為動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主動作為,狠抓落實。不斷壯大財政綜合實力,促進財政體制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均衡;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促進財政政策體系積有成效、預算管理規范;不斷提高財政管理績效,促進財政管理體制績效優先、科學精細。堅持質量提升、效益優先為工作重心,持續增強財政實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為樂昌市“主動融入珠三角、實現振興發展”提供有力的財政支撐。
(四)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的匯總公開工作
本次預算公開為樂昌市財政局局本級預算、基層財政所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匯總預算,其中 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部門預算除統發工資外,其余預算由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單獨公開。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 年收入預算1912.47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912.4795 萬元。比上年減少440.7805萬元,減幅18.73%,原因一是用于財政方面的專項資金減少了,二是2018年 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部門預算除統發工資外,其余預算由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單獨公開。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 年支出預算1912.47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1912.4795萬元。 比上年減少440.7805萬元,減幅18.73%,原因是用于財政方面的專項資金減少了, 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部門預算除統發工資外,其余預算由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單獨公開。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 基本支出預算1691.5195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8.5%,增加156.2595萬元,增幅10.17%,原因是新招錄人員,在職人員工資增加,導致經費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75.040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3.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432.8988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220.96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11.5%,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55萬元,與上年數相比減少5萬元,減少8.3%,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儉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標準和次數,力爭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55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2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183.58萬元,包括辦公費7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20萬元,郵電費15萬元、物業管理費10萬元,差旅費6萬元、會議費10萬元、培訓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3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3.5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萬元,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與上年相比減少14.8萬元,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儉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標準和次數,另外,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部門預算除統發工資外,其余預算由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單獨公開。
( 二) 政府采購預算
本年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一是大力發掘新增稅源。 抓住粵東西北振興發展和雙轉移機遇,加快特色產業的發展步伐;協助引導外來企業入駐樂昌本地化,防止稅源流失;統籌財力有效支持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以財源建設成果促進財政收入結構調整,為樂昌振興發展積蓄后勁。二是強化協稅護稅機制。堅持加強財稅等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主動作為,齊抓共管,共建協稅護稅信息平臺,實現信息數據共享,扎實開展協稅護稅工作。完善收入考核辦法,依法加強財稅征管,促進依法治稅與協稅護稅的有效銜接,努力實現財政收入提質增量。三是抓好財政支出。科學制定方案,合理安排財政資金調度,逐級分解支出任務,提高財政資金支出效益,嚴格執行通報約談制度。追蹤和監控重點項目(民生資金、基建資金、發展資金、專項資金)落實情況,加快項目支出進度,推進經濟穩定增長。四是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全市各級、各部門充分發揮自身職能,精準把握工作重點和發展方向,主動銜接、積極協調,不斷加大向上級爭項目、爭資金、爭政策力度。五是樹立過“緊日子”原則。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嚴禁“三公”經費開支過大,確保全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低于上一年。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樂昌市財政局辦公用房(含基層財政所)面積16885.09平方米,價值32,167,919.99元,其他(不含建筑物)47平方米,價值18,800萬元;車輛4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4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5套,價值3,253,950元。其他通用設備(含電腦、辦公桌,空調等)16,423,045.35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1. 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 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 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第二部分:2018年樂昌市財政局部門預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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