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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樂昌市財政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市財政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六、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七、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7年市財政局部門預算表
一、2017年部門收支總表
二、2017年部門收入總表
三、2017年部門支出總表
四、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八、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2017 年市財政局部門預算基本
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我單位一個部門預算單位,是樂昌市財政局,主要職能是: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財政管理的制度并監督執行。
2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3 、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市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擬訂市對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并組織實施。
4 、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征收管理。
5 、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彩票資金,管理政府債務和政府主權外債業務,防范財政風險,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6 、負責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管全市政府采購工作,監管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
7 、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負責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表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8 、負責本級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管理本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管社會保障資金。
9 、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管,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10 、監督檢查財稅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查處和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11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2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職能:
1 、樂昌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職能
(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運營。
(2)負責管理政府授權經營的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及其收益;負責城市公共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配置和處置;負責實施或監督管理政府授權的建設項目;負責管理政府授權的城市開發資金等工作。
(3)承辦市財政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2 、樂昌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職能
(1)配合財政部門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2)協助財政部門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
(3)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賬及分類管理系統。
(4)承擔財政撥款方式改革后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
(5)監管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
(6)承擔財政支付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等工作。
(7)負責國債兌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
(8)承辦市財政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3 、樂昌市財政局基層財政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編制鎮(街道)年度預算和年終財政決算,監督鎮(街道)執行預算。
(2)負責組織協調鎮(街道)財政收入。
(3)協助做好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征收。
(4)負責鎮(街道)財政支出、涉農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5)負責鎮財縣(市)管及村級賬務代理工作。
(6)負責鎮(街道)國有資產的購置、登記和處置管理。
(7)承辦當地黨(工)委、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市財政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4 、樂昌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職能
負責擬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計劃及中長期規劃、年度預算和決算;承擔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及管理;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和申報工作;按計劃組織項目實施,檢查項目和資金的執行情況,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等工作。
5 、樂昌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職能
(1)負責審核財政性投資建設資金,包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以及對使用科技三項費、技改貼息、國土資源調查費等財政性資金項目進行專項檢查等。
(2)承辦市財政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6 、樂昌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中心職能
根據上級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實施辦法;擬訂非稅收入政府統籌方案和年度征收計劃;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和其他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非稅收入征收的日常指導監督和專項稽查;協助有關部門核定、上報本市新增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調整;承擔政府非稅收入的數據統計分析和征管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樂昌市財政局共有編制165名,其中:行政編制45名、參公管理事業編制87名、事業編制10名、工勤編制23名。離退休人員49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 年收入預算2353.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53.26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7 年支出預算2353.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2353.26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1535.26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6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69.7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8.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27.24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818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35%。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 年“三公”經費預算為60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40%。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60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5萬元。
五、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 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支出198.38萬元,其中:辦公費12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10萬元,郵電費15萬元,物業管理費10萬元,差旅費6萬元,維修(護)費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萬元,其他交通費43.38萬元,會議費10萬元,培訓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35萬元,福利費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萬元。
六、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 七)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 八)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 九)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 十一)項目支出:指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各項支出。
(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 十三)“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3:樂昌市財政局部門預算公開表格20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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