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殯儀館、坪石殯儀館:
根據《韶關市民政局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 韶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韶關市殯葬服務管理“三規范一推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韶民辦[2015]30號)和《轉發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加強我省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韶價[2011]76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建立健全殯葬服務價格和收費公示體系,著力推進“陽光殯葬”建設,營造公平、規范、誠信、有序的殯葬市場環境,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殯葬權益,結合本次“三規范一推行”專項整治行動,對全市基本殯葬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重新核定、規范。一是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管理規定,在收費場所等顯著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二是實施服務和收費前,應向群眾提供服務清單,說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對于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應堅持自愿有償的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服務并收費。三是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只收費不服務等價格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