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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樂昌市中英文學校收費標準的政策解讀

  近日,經十六屆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同意,市發改局聯合市教育局印發了《關于調整樂昌市中英文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樂發改聯〔2024〕9號),自2024年秋季學期起施行。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調整收費的背景

  樂昌市中英文學校(以下簡稱“該校”)報來《關于樂昌市中英文學校調整收費標準的函》,提出該校隨著近年來辦學成本不斷增加,經費難以維持學校正常運轉,不利于學校的可持續發展,需適當調整收費標準,維持學校正常運轉。

  二、調整收費的必要性

  一方面,適當提高收費標準可以縮小該校教師與公辦教師的薪酬待遇,穩定教師隊伍,留住優秀教育人才,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另一方面,該校創辦已有20年,部分教育教學設施陳舊,需及時更新換代與整修,加快學校信息化建設,滿足家長對高質量教育的需求。

  三、調整收費的依據

  (一)根據《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粵發改規〔2023〕10號)第四條規定:民辦義務教育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四項。其中,學費及住宿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授權各地級以上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規定實行分類管理。

  (二)根據該校提供的財務資料與韶關市公信會計師事務所對該校的財務審計報告,該校教師月平均工資低于我市同階段公辦學校教師月平均工資。

  (三)該校于2022年完成民辦學校“六獨立”整改,校園內土地于2023年1月開始實行租賃協議,每年需要支付土地租賃費用。

  四、調整該校收費標準已依法定程序完成

  按照規定,由韶關市公信會計師事務所對該校2020年至2022年的財務報表開展審計并出具財務審計報告。在此基礎上,市發改局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公辦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的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5號)對該校2020年至2022年的生均教育培養成本進行了成本監審,三年平均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為9498元/生/年(含住宿成本)。依據成本監審結論,市發改局根據粵發改規〔2023〕10號文草擬了《關于調整樂昌市中英文學校收費標準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向有關單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家長代表、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對完善后的《實施方案》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同時,市發改局將完善后的《實施方案》提交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并根據市司法局的審查意見進一步完善了《實施方案》的內容。2024年6月24日,《實施方案》經十六屆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

  五、調整后的收費標準

  (一)學費

  學費由4600元/生/學期調整為5200元/生/學期(不含生均公用經費),調整幅度為13.04%。學費嚴格按照粵發改規〔2023〕10號文第十一條規定從嚴核定。一是與上一調整間隔期相比,該校調整間隔期內生均教育培養成本上漲幅度為39.7%;二是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顯示,調整間隔期內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計上漲幅度為15.74%。學費調整幅度低于該校調整間隔期內生均教育培養成本上漲幅度和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計上漲幅度。

  (二)住宿費

  住宿費不作調整,繼續按480元/生/學期執行。

  (三)韶關市各縣(市、區)民辦初中現行學費收費情況

  該校學費收費標準調整為5200元/生/學期并計入1950元/生/學年的生均公用經費后,學費收費標準為12350元/生/學年。經調查核實,該校調整后的學費(含生均公用經費)仍低于韶關市其他縣(市、區)民辦初中學費(含生均公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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