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決算說明
三、支出決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部門“三公”支出信息統計表
八、“三公”支出決算明細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立于2010年7月,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樂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樂發〔2014〕9號)和《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樂府辦〔2014〕123號)文件要求,原樂昌市科學技術局并入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內設1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經濟運行與綜合信息股;產業技術股;電力與資源綜合利用股(市“三電”辦公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市國有、集體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業園區股;無線電與通訊管理股(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科技計劃股;地震股;知識產權股;人事監察股;市中小企業局;數據資源股。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信息化、科學技術、知識產權、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工業和科技信息化的融合;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劃及有關產業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指導工業、科技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牽頭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指導工業、相關生產服務業、軟件、信息化領域和科技服務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并做好相關信息發布,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科學技術、防震減災領域的應急物資管理等有關工作;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和辦理工作;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設備招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薦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加強技術創新平臺的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科技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牽頭負責企業數據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牽頭做好培育骨干企業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含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企業發展,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組織協調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統籌推進電子政務;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負責全市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有關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的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監督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或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負責監管企業負責人的任免、獎懲工作;負責督促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方法,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指導國有(集體)企業改革與重組。根據有關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擬訂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推進國有(集體)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集體)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國有(集體)企業兼并破產、減員增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國有(集體)企業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產學研結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協調我市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專業鎮科技創新示范點建設,促進以科技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推進民營科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和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承擔協調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推動建立知識產權統計和考核制度的職責;承擔防震減災監督管理的職責,組織實施地震監測、預報、防震、抗震救災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知識產權、地震經費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及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建議;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科技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經濟和信息化(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地震)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樂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編制人數36名,實有在職人員28名,聘用人員6名,退休人員59名。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進一步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一是建立經濟運行監測聯席會議制度,聽取相關部門和有關企業匯報,討論經濟形勢,把握經濟運行的動態和特點,各主要經濟指標完成進度和各項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分析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舉措;明確工作重點,為政府經濟管理和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二是及時跟蹤分析。做好及時跟蹤分析我市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及時發現運行中或工作推進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困難和原因,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建議。三是組織專題調研。要結合本部門職責和工作特點,突出重點、熱點、難點問題,以靈活多樣的方式積極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聯席會議也可適時組織召開專題分析座談會,對重點問題進行專題分析研究。
2、狠抓招商引資工作。一是要提倡全民招商格局,兌現獎勵辦法,營造積極招商氛圍,形成人人招商格局。二是要下力氣招大商,重點圍繞機械制造、紡織服裝、家具等產業招商,加強現代農產品深加工項目招商。著力引進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龍頭企業來樂投資建廠。針對我市的特色農產品,按照專業化、基地化、標準化的要求,引進大型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打造一條完整產業鏈,將工業化和農業化融合一起。三是要采取措施力促簽約項目盡快落地,已動工項目盡快投產增效。加快歐亞特電子制品有限公司三期、新型復合材料項目、防雷項目、鈦白粉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等項目的建設進度。
3、完成節能降耗剛性任務。根據韶關市下達我市2016年的節能任務,加強對重點耗能企業監控、用電考核等措施,確保完成當年的節能目標。
4、牽頭做好節能考核的準備。組織各部門根據考核指標做好節能工作總結,收集相關的考核資料,完成節能考核資料的編寫,按時上交考核自查報告,并做好現場考核會的準備,確保節能考核順利通過并達到完成以上的檔次。
5、推進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完善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工作,及時更新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系統名錄庫,組織全市公共機構網上填報公共機構填報公共機構能源消費報表,牽頭開展節能宣傳月和低碳日活動,確保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順利開展。
6、推進我市清潔生產工作。將以產業園區為重點,推進園區企業按照清潔生產行業技術標準進行改造,實現2家以上企業申報清潔生產審核。
7、協助企業做好項目申報。完善項目庫的建設,深入挖掘企業技術改造、節能改造、電機能效提升等項目,做好項目申報儲備,并推薦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國家、省專項資金支持,推進企業進行升級改造。
8、推進在建項目的投產。緊密跟蹤歐亞特電子制品有限公司三期、閩興建材二期燒磚材料項目、防雷項目、鈦白粉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等項目的建設進度,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加快推進項目,使其能盡快投產。
9、繼續推進網上辦事大廳建設。組織協調各相關單位完成網上辦事大廳工作任務,更好地推進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積極打造服務型政府。
10、進一步加強科技管理,重點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鼓勵企業組建各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11、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特別是工業園區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深入園區企業調研,幫助、鼓勵、引導企業申請專利,提高對授權專利資助,重點是發明專利。
12、抓好科技成果報獎的投入和挖掘科技成果項目,同時,鼓勵支持企業加大研發經費,不斷提高企業科技含量。
13、抓好產學研合作。協助已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的企業,加強合作關系,并繼續為有技術需求的企業牽線搭橋,尋找技術依托單位,尋求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有效途徑。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5年收入決算1564.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64.23 萬元。
三、支出決說明
2015年支出決算1564.2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安排支出1564.23萬元。
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81萬元,占財政撥款安排支出的10.34%,與上年決算數相比減77.8%。
2、科學技術支出481.17萬元,占財政撥款安排支出的30.76%,與上年決算數相比增447.45%。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6.94萬元,占財政撥款安排支出的20.26%,與上年決算數相比減49.37%。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7.97萬元,占財政撥款安排支出的1.79%,與上年決算數相比增22.15%。
5、節能環保支出536.33萬元,占財政撥款安排支出的34.29%,與上年決算數相比增128.56%。
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0.4萬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7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0.0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6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84萬元,公務接待費7.61萬元,培訓費0.73萬元,會議費3.15萬元,差旅費4.27萬元,郵電費4.66萬元,電費3萬元,水費0.37萬元,辦公費14萬元,手續費0.08萬元。
五、“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23.6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比基本持平。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1.84萬元,主要包括:(1)報廢 0 輛、更新購置 0輛,購置支出 0 萬元,平均每輛 0萬元;(2)公務車保有量4輛,全年運行費支出11.84萬元,平均每輛2.96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4.15萬元,國內接待36批次,151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縣市(區)相關部門的業務交流支出;國外接待為0。
4.會議費4.15萬元。
五、2015年決算公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