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23.6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比基本持平。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1.84萬元,主要包括:(1)報廢 0 輛、更新購置 0輛,購置支出 0 萬元,平均每輛 0萬元;(2)公務車保有量4輛,全年運行費支出11.84萬元,平均每輛2.96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4.1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縣市(區)相關部門的業務交流支出。 4.會議費4.15萬元。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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