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樂昌市開發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6年開發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開發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開發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2015年樂昌開發區決算報表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開發區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6年決算組成單位共3個,即樂昌市開發區管委會,樂昌產業園,樂昌坪石貿易市場中心。內設機構共4個:招商服務局、財政審計局、規劃建設局、公共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開發區管委會各局主要職責(一)公共事業管理局(辦公室)負責開發區管委會機關日常事務,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文秘等工作;負責文印等工作。(二)財政審局主要承擔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審計局的工作職責和產業園財務部的工作任務。(三)規劃建設局主要承擔開發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的工作和產業園管委會規劃部的工作任務。(四)主要承擔開發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局(招商局)的工作職責和產業園管委會招商的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度總收入4733.4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733.4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4733.4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380.49萬元,減少33.46%。主要原因:減少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款。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5.其他收入 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度總支出4733.4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733.4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400.58萬元。主要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及開發區財政撥款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48.4萬元,其中退休人員退休費48.4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69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增撥醫療補助。
4、科學技術支出904.42萬元。
5、城鄉環保支出869.23萬元。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4733.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00.58萬元,比年初決算減少936.47萬元,減少28%;主要原因是園區基礎設施減少工程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69.23萬元,與年初預算數增加了869.23萬元。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733.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00.58萬元,比年初決算數減少936.47萬元,減少28%。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00.58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257.88萬元、日常公用經費35.61萬元、科學技術支出9104.4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548.4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醫療保障7.69萬元;城鄉環保支出869.23萬元。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樂昌市開發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8萬元,完成預算8萬元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萬元,完成預算5萬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與預算數無增減。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無增減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無增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0萬元,無增減;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上年減少0萬元,無增減。公務接待費支出無增減。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8萬元,占 61.54%;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占38.46%。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8萬元,2016年開發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輛,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的運行和維護。
3.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門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79批次,接待人數共830人。主要包括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5.61萬元,比上年增加9.11萬元,增加34.38%。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公務員公車補貼。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自評覆蓋率達到100%,達到了依法依規做好支出工作的目的。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無
3.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
4.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6決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