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林業局 概況
主要職責
部門預算構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七、財政撥款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樂昌市林業局 概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林業執法工作。
(二)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負責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權、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
(四)參與編制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森林生態旅游的宏觀管理。
(五)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
(七)指導林業基本建設;負責市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管理;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八)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能的考評工作;負責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指導各鎮林業行政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預算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大源林業站、九峰林業站、兩江林業站、五山林業站、廊田林業站、北鄉林業站、樂城林業站、長來林業站、坪石林業站、三溪林業站、梅花林業站、沙坪林業站、秀水林業站、云巖林業站、黃圃林業站、白石林業站、慶云林業站、廊田木材檢查站、楓樹下木材檢查站、張溪木材檢查站、坪石木材檢查站、慶云木材檢查站、樂昌市林業調查規劃與資源資產評估中心、樂昌市森林資源綜合管護大隊、樂昌市林場管理總站、樂昌市生態林管理中心、樂昌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樂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辦公室、樂昌市龍山林場、樂昌市大瑤山林場、樂昌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注:樂昌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收支單獨記賬,其他單位并入樂昌市林業局做預算。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9 年本部門收入預算 5287.19362 萬元,比上年 減少1893.82638 萬元, 下降26.41 %,主要原因是 項目資金收入預算減少 ;支出預算 5287.19362 萬元,比上年 減少1893.82638 萬元, 下降26.41 %,主要原因是 項目資金支出預算減少 。
“三公”經費安排情況
2019 年本部門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 59 萬元,比上年 減少2 萬元, 下降3.28 %,主要原因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安排減少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比上年 增加0 萬元, 增長0 %,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6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6 萬元),比上年 減少2 萬元, 下降7.14 %,主要原因是 實行公車改革,規范公車使用,厲行節儉 ;公務接待費 33 萬元,比上年 增加0 萬元, 增長0 %,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用于維持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的經費。具體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2019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 228.16 萬元, 比上年 增加16.22 萬元, 增長7.65 %,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龍山林場和大瑤山林場定額公用經費和定額車編費。
政府采購情況
2019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 0 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 0 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 0 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 0 萬元等。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門固定資產金額 2360.0588 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房屋 4311.78 平方米,車輛 15 輛,單價在100萬元以上的設備 0 臺等。本年度擬購置固定資產 0 萬元,主要是 無 等。
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19 年,本部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情況如下:
項目 預算數 績效目標
無 0 0
無 0 0
注:本單位無重點項目預算績效。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預算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九、行政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用于維持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的經費。具體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三公”經費:指省直行政(參公)單位、事業單位用于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公務接待的經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具體包括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具體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具體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附件:2019年部門預算(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