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樂昌市林業局部門預算由林業局本部、17個林業站、5個木材檢查站、6個局內設事業單位構成,包括:樂昌市林業局、大源林業站、九峰林業站、兩江林業站、五山林業站、廊田林業站、北鄉林業站、樂城林業站、長來林業站、坪石林業站、三溪林業站、梅花林業站、沙坪林業站、秀水林業站、云巖林業站、黃圃林業站、白石林業站、慶云林業站、廊田木材檢查站、楓樹下木材檢查站、張溪木材檢查站、坪石木材檢查站、慶云木材檢查站、樂昌市林業調查規劃與資源資產評估中心、樂昌市森林資源綜合管護大隊、樂昌市林場管理總站、樂昌市生態林管理中心、樂昌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樂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辦公室。
主要職能如下:
一是
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林業執法工作。二是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三是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負責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權、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四是參與編制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森林生態旅游的宏觀管理。五是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六是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七是指導林業基本建設;負責市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管理;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八是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能的考評工作;負責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九是指導各鎮林業行政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十是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是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2016
年全年定編人數216人,其中:行政編制27人,事業編制189人。
2016
年年末實有人數204人,其中:實有在職行政人員24人,事業人員180人。離退休人員56人。
(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嚴格履行生態文明建設林業發展的本職工作。在全面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組織指導本市生態公益林建設、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野生動植物保護的過程日常工作之外,合理預算每項工作所需經費,并在日后的工作中緊跟預算項目,確保全年經費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充分發揮年度預算在全年工作中的前瞻性作用。
(四)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的匯總公開工作。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
年收入預算7523.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523.41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7
年支出預算7523.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7523.41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2153.58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28.63%。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76.0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4.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06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支出80.3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0.62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5369.83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71.31%,與上年項目支出預算數5309.07萬元相比,增幅為1.14%。其中:林業防災減災370.22萬元,主要用于護林員經費、森林防火遠程視頻監測、森林防火專業隊人員經費及工作經費及車輛運行費及服裝費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84萬元;森林培育1248.96萬元,主要用于2017年生態景觀林帶用地租金、森林碳匯林撫育項目、森林碳匯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鄉村綠化美化工程建設項目,比上年增加619.62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為本年度預算專項建設資金增加;森林生態效益補償3180.21萬元,主要用于深化林改人員經費補助,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比上年減少319.79萬元,是因為國家不斷加大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力度;其他林業支出570.44萬元,主要用于義務植樹活動經費、森林公園建設、政策性森林保險、山林糾紛調處經費、樂昌市廊田木材檢查站租用民房辦公所需租金、林業體制改革前林業事業機構退休人員工資、林達實業總公司退休干部職工醫療費補貼、樂昌市松香廠退休干部職工醫療費補貼、2017年省級財政專職護林員補助資金、坪石儲木場職工工作經費、五山張姑嶺礦區復綠項目等,與上年相比增加61.9萬元,主要是因為本年度國家對林業事業加大了投資力度。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
年“三公”經費預算為59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比減少3.27%,原因是減少了公務用車購置及維護費。資金來源均為財政撥款;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3萬元。
五、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144.5萬元,包括辦公26萬元、郵電費9萬元、差旅費8萬元、會議費1萬元、培訓費6萬元、公務接待費33萬元、工會經費18萬元、日常維修費7萬元、水費2萬元、電費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萬元、其他費用1.5萬元。
(二)我局本年度無政府采購預算
(三)專業名詞解釋。
1.
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
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
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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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林業局
2018
年2月7日 2017年度樂昌市林業局預算公開(補充公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