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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樂昌市林業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樂昌市林業局部門決算由林業局本部、17個林業站、5個木材檢查站、6個局內設機構構成,包括:樂昌市林業局、大源林業站、九峰林業站、兩江林業站、五山林業站、廊田林業站、北鄉林業站、樂城林業站、長來林業站、坪石林業站、三溪林業站、梅花林業站、沙坪林業站、秀水林業站、云巖林業站、黃圃林業站、白石林業站、慶云林業站、廊田木材檢查站、楓樹下木材檢查站、張溪木材檢查站、坪石木材檢查站、慶云木材檢查站、樂昌市林業調查規劃與資源資產評估中心、樂昌市森林資源綜合管護大隊、樂昌市林場管理總站、樂昌市生態林管理中心、樂昌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樂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辦公室。

主要職能如下: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林業執法工作。二是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三是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負責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權、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四是參與編制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森林生態旅游的宏觀管理。五是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六是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七是指導林業基本建設;負責市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管理;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八是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能的考評工作;負責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九是指導各鎮林業行政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十是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是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2015年全年定編人數213人,其中:行政編制27人,事業編制186人。

2015年年末實有人數201人,其中:實有在職行政人員24人,事業人員177人。離退休人員54人。

  ()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嚴格履行生態文明建設林業發展的本職工作。在全面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組織指導本市生態公益林建設、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野生動植物保護的過程日常工作之外,合理預算每項工作所需經費,并在日后的工作中緊跟預算項目,確保全年經費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充分發揮年度預算在全年工作中的前瞻性作用。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7134.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134.26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7134.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7134.26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1825.19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25.58%。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01.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0.97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支出88.96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5309.07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74.42%,與上年預算數相比減少34.83%。其中,林業防災減災368.38萬元,主要用于護林員經費、森林防火物資購置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3.33萬元,主要是因為本年度新增森林防火物資購置(統籌應急)支出;森林培育629.34萬元,主要用于生態景觀林帶項目建設、森林(濕地)公園建設資金、中央造林補貼資金、專職護林員實際補助,比上年減少2733.66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為本年度預算專項建設資金減少;林業技術推廣220萬元,主要用于中央林業補貼資金(林木良種培育),比上年增加220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項目新設立科目;林業資源管理82.8萬元,主要用于森林資源二類調查經費,為2016年新增項目,新增科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3500萬元,主要用于深化林改人員經費補助,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比上年增加700萬元,是因為國家不斷加大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力度;其他林業支出508.54萬元,主要用于育林基金征收經費、山林調處辦經費、非稅征收經費、森林防火遠程視頻監測、森林防火專業隊工作經費、專職護林員省級補助、其他林業支出(市統籌)、林業局工作經費等,與上年相比減少556.43萬元,主要是因為本年度取消了往年省市一次性補助安排的支出部門。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為61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比減少0.81%。按資金來源劃分,財政撥款61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維護費支出28萬元,公務接待費33萬元。

附件:樂昌市林業局201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格(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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