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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林業局2014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補充內容)

 

一、 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樂昌市林業局是樂昌市人民政府主管林業工作的工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中共樂昌市委、市人民政府《樂昌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樂機編委[2001]31號)的規定,負責全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事業管理及林業產業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權。主要職能有:

()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林業執法工作。

()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負責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權、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

()參與編制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森林生態旅游的宏觀管理。

()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

(七)指導林業基本建設;負責市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管理;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能的考評工作;負責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指導各鎮林業行政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為樂昌市林業局(本級),其中行政機構1個。部門在職在編實有人數204人,其中:行政27人、事業177人;退休人員53人。

三、部門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4年林業局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9282.85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721.46萬元。

2014年林業局支出決算總額9282.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78.34萬元,占總支出的9.5%;項目支出8404.51萬元,占總支出的90.5%。

()基本支出情況:

2014年用于保障林業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支出730.34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58.99萬元,增長27.83%,主要原因是2014年人員工資、退休費、死亡撫恤補助增加;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48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日常公用開支,占基本支出的20.3%。

()項目支出情況:

2014年用于保障林業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8404.51萬元。具體項目開支情況:

1、用于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2.6467萬元;

2、用于農林水支出——林業專項支出:7359.4016萬元;

3、用于農林水支出——育林基金支出:228.676萬元;

4、用于農林水支出——森林植被恢復費安排的支出:492.786萬元。

5、用于交通運輸支出——石油價格改革補貼支出:1萬元。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4年部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561.3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2.2%。與上年對比增加2735.17萬元,增長46.95%,分析原因主要是2014年項目支出標準增加。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會保障和就業:459.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死亡撫恤金和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醫療衛生:52.1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醫療補助支出;

()農林水支出:8048.63萬元,主要用于:

1、行政運行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81.72萬元;

2、林業事業機構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支出:507.51萬元;

3、森林培育支出:3559.23萬元;

4、林業技術推廣支出:36.99萬元;

5、森林資源管理支出:70.32萬元;

6、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支出:2824.03萬元;

7、林業貸款貼息支出:29.1萬元;

8、石油價格改革對林業的補貼支出:161.28萬元;

9、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支出:49.11萬元;

10、林業防災減災支出:101.97萬元;

11、其他林業支出:527.37萬元。

()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支出:1萬元。

五、“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2014年度,我局本著從嚴管理,勤儉節約,熱情待客的原則,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通過各個環節的管理和控制,節約資金。本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6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8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

2014年我局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我局本部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林業事業單位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林業專項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

本年度我局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國內公務接待270余批次,7500余人次,公務接待費共開支3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檢查林業工作、開展林業專項工作產生的費用。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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