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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市民政局關于準予樂昌市東方陽光幼兒園變更登記的批復

樂昌市東方陽光幼兒園:

       申請變更的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意名稱由原來的“樂昌市東方陽光幼兒園”變更為“樂昌市東方永雅幼兒園”。

       此復。


樂昌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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