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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批復2015年度部門決算、會議費及“三公“經費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6號)和《關于做好年度部門決算批復及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財辦〔2014〕32號)要求及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規定,對你單位報送的2015年度部門決算進行了審核,現批復給你們(詳見附件)
各單位請認真核對,若發現原上報數據因帳務處理或報表填列有誤,或因審計事項確需對已報送并批復的決算數據進行調整的,應及時調整次年的帳務,并在次年決算中將調整數據所依據的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規定及時調整科目、金額,并將原因作出具體說明,原則上不調整當年的決算批復數據。
根據新修訂的《預算法》中有關部門決算公開工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依法公開部門決算信息。請你單位在收到市財政局批復后,二十天內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或受眾面廣、影響面大的媒體上自行公開本單位決算和預算信息及會議費“三公”經費信息,信息公開后,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反應,并及時將公開情況報送市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
 
附件:1、2015年度部門決算批復表(1-3頁)
     22015年度會議費及“三公“經費批復表(4頁
                           
 
二0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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