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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決算公開(補充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概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
二、 部門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2015年決算組成單位共1個,即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由1個內設機構和1個下設機構組成。內設機構由3個部門組成,分別是:辦公室、科技推廣股、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股三個股室.下設機構由1個事業單位組成,是:樂昌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站。
(二)部門主要職責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樂昌市農業局的二級部門。主要工作任務是履行農機管理、安全監理、推廣和培訓等職責
第二部分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6年度總收入 357.69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357.69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財政撥款收入 357.69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29萬元,增加0.1 %。主要原因:工資微調。
2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3 .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4 .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5 .其他收入 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比無增加。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度總支出 357.69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357.69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基本支出共134.4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9.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7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2.5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97萬元。與去年決算數增加4.29萬元,增加0.1 %。主要原因:工資福利相應增加。
2 、項目支出共223.24萬元。其中:農業生產資料與技術補貼223.24萬元。與去年決算數減少57.76,其主要原因是今年資金需求相應減少。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357.6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357.6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了248.96萬元,增加69.6%;其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比無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樂昌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357.6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357.6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了248.96萬元,增加69.6%;其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比無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42.3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42.3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0萬元,主要用于死亡撫恤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醫療保障6.6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6.3萬元和公務員醫療補助0.38萬元;農林水支出306.83萬元。
 
三、 2015 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5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 1.1萬元, 比上年減少了1.25萬元,減少了53.2%,經費減少原因是公務接待厲行節約,規范公務用車使用。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58萬元,減少了1.42萬元,主要包括:
(1)報廢0輛、更新購置輛,購置支出 0 萬元,平均每輛 0 萬元;
(2)公務車保有量2輛,全年運行費支出0.58萬元,平均每輛 0.29萬元。
(3)局機關單位使用公務用車開支的燃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和日常保養費用等。
3. 今年國內公務接待了8批次,共55人。公務接待費支出 0.52萬元,增加了0.17萬元,主要是按規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7.7萬元,其中:辦公費:7.65萬元,印刷費:2.15萬元,手續費:0萬元,水費:0.03萬元,電費:0.16萬元,郵電費:0.74萬元,維修(護)費:3.63萬元,差旅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0.5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5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89萬元。 比上年增加 2.91 萬元,增加 10.5% 其主要原因是會議增多導致印刷費用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自評覆蓋率達到100%,達到了依法依規做好支出工作的目的。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 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 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 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 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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