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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精準扶貧駐鎮(街道)、村工作組(隊)幫扶工作紀律的通知

樂委組[2017]36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精準扶貧駐鎮(街道)、村
工作組(隊)幫扶工作紀律的通知
 
各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精準扶貧駐鎮(街道)工作組、駐貧困村工作隊:
為進一步加強精準扶貧駐鎮(街道)工作組、駐貧困村工作隊管理,嚴肅幫扶工作紀律,展現幫扶部門良好形象,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嚴格落實紀律要求。按照韶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為確保新時期脫貧攻堅順利推進,各駐鎮(街道)工作組、駐村貧困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必須采取全脫產駐鎮(街道)、駐村開展工作,嚴禁出現不在崗、“走讀”、“兩頭跑”等現象。對不在崗、“走讀”、“兩頭跑”的幫扶干部,中省直單位、東莞市、韶關市派出的,將情況通報給派出單位;本市派出的,在全市通報批評,并由市委組織部、市扶貧辦對派出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依黨紀政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二、要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各鎮(街道)黨(工)委要夯實新時期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強化工作統籌,加強駐鎮(街道)工作組、駐貧困村工作隊以及第一書記的紀律管理,嚴格執行考勤、請銷假等制度,掌握駐鎮(街道)、駐貧困村幫扶干部到崗在崗情況,按時對我市市直單位派駐人員發放鄉鎮工作補貼和伙食補貼。對因管理松懈造成不良影響的,在全市通報批評。
三、要嚴格落實派駐人員管理規定。市直各單位不得隨意抽回派駐的駐鎮(街道)工作人員及駐村第一書記,如因工作需要須更換派駐人員的,需書面提出申請報市委組織部、市扶貧辦批準。市直各單位隨意抽回派駐人員造成精準扶貧工作不落實、不作為的,要在全市通報批評。
四、要嚴格落實幫扶工作責任。市直各單位派出的駐鎮(街道)工作組人員要與鎮(街道)干部同出勤同考勤;各駐貧困村隊員和第一書記原則上要吃住在村,與村干部同出勤同考勤。各駐鎮(街道)工作組人員、駐貧困村工作隊員及第一書記要按照鎮(街道)黨(工)委工作部署,嚴守紀律,強化責任,把幫扶工作做實做細,對幫扶工作推諉、不作為、甚至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并依黨紀政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市委組織部、市扶貧辦將定期或不定期對駐鎮(街道)工作組、駐貧困村工作隊在崗情況和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市進行通報。
 
 
 
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     樂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
 
 
 
 
 
 
 
 
 
 
 
 

 中共樂昌市委組織部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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