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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樂昌市新時期精準扶貧就業脫貧“以獎代補”操作細則》情況

樂昌市新時期精準扶貧就業脫貧
“以獎代補”操作細則
 
為進一步提高貧困戶勞動力就業創業積極性,實現就業脫貧的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獎補細則
一、獎補原則
1、自愿參加。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通過公布補貼政策、補貼標準和補貼范圍等,鼓勵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愿參與。
2、以獎代補。堅持“先干后補”原則,對自愿參與就業扶貧項目的貧困戶以及本地注冊和回鄉創業致富帶頭人創辦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等,經市、鎮(街道)有關部門確認,按項目收益狀況給予相應的資金獎勵。
二、獎補類型
(一)就業補貼
1、獎補對象
在冊建檔立卡中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指男性16-60周歲,女性16-55周歲的勞動力,下同)家庭。
2、獎補標準
(1)通過學習或參加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貧困勞動力,實現較穩定工作和可觀收入,將按年務工總收入的8%進行獎勵;
(2)未參加過學習或正規培訓,但積極務工,取得工資性收入的貧困勞動力,按年務工總收入的6%進行獎勵;     
(3)居家創業的,即就業地點在家庭且從事手工編織、來料加工、農產品加工等工作,按扣除生產成本的年創業純收入8%進行獎勵。
貧困戶以戶為單位提供以下材料確認年度務工總收入用工單位開具的用工證明或勞動合同;單位蓋章的工資單、銀行流水等。自由職業者的就業證明及工資收入證明材料需由雇主簽名并加蓋指模。每戶每年獎補3000元封頂
3、實施步驟
(1)項目申報。由貧困戶向駐鎮(村)工作組(隊)或鎮(街道)扶貧辦提出申請。
(2)核實就業狀況。由駐鎮(村)工作組(隊)人員及村干部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情況進行核實,詳細了解貧困戶就業情況,收集包括用工單位開具的用工證明、工資單以及其他能證明貧困戶收入情況的材料、圖片存檔,核實后在項目申請表(附件1)簽字確認。
(3)項目驗收。由駐鎮(村)工作組(隊)人員以村為單位填寫項目驗收表(附件2),并整理好相關材料連同項目申請表(附件1)報送至鎮(街道)審核。鎮(街道)經審核后將補助匯總戶表(附件3)以及補助匯總村表(附件4)在村組公示 7天,無異議后,由鎮(街道)將申請報告及以下資料報送市扶貧辦和市人社局審核:1.項目申請表(附件1);2.就業情況相關證明材料圖片;3.項目驗收表(附件2);4.補助匯總戶表(附件3);5.補助匯總村表(附件4);6.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農信社賬戶;7.用工證明;8.工資單;9.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復印件;10.公示圖片;11.其他證明材料等。
(4)資金發放。項目經市扶貧辦和市人社局審核驗收后,由鎮(街道)扶貧辦完善材料,報鎮財政所統一報賬,獎補資金發放到符合就業獎補政策的貧困戶農信社賬戶中。
各有關部門、鎮(街道)、駐鎮(村)工作組(隊)要認真履職盡責,嚴格把關,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虛報冒領的,將追回獎補款項,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1、獎補對象
在本地注冊及回鄉創業致富帶頭人創辦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等。
2、獎補標準
本地注冊及回鄉創業致富帶頭人創辦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等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一年及以上的,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帶動貧困人口就業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3、實施步驟
(1)項目申報。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向鎮(街道)、市人社部門、市扶貧部門提出帶動貧困戶就業補貼獎補項目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項目申請表(附件5);2、貧困人口就業獎補公示圖片;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5.招用貧困戶的勞動合同;6.貧困人口花名冊(附件7);7.貧困戶勞動力身份證復印件;8.單位(法人)銀行賬號。
    (2)核實就業狀況鎮(街道)、市人社部門、市扶貧部門負責做好跟蹤服務,及時聯系企業,詳細了解貧困戶就業狀況,收集相關文件材料存檔。
(3)項目審批。鎮(街道)負責項目驗收(附件6),將驗收結果在網站或以張榜形式公示7天,無異議后,交由市人社部門市扶貧部門審批。資料包括:1.項目申請表;2.項目驗收表;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5.貧困戶勞動力勞動合同;6.貧困戶勞動力人員花名冊;7.貧困戶勞動力身份證復印件;8.單位(法人)銀行賬號;9.公示圖片等。
(4)資金發放。由鎮(街道)財政所將帶動貧困人口就業獎補資金發放到申請單位(法人)銀行賬號
(5)其他事項。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凡對工作不負責任,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虛報冒領的,將追回獎補款項,并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三、有關表格填寫
1、附件1的填寫。
(1)“務工者及工種”填寫家庭中務工人姓名及相應工種;“務工收入”填寫從事該工作取得的全年收入;“獎補標準”填寫獎補百分比;“獎補金額”按獎補標準計算所得,每戶達到3000元為封頂線。
(2)此申請表一式三份,鎮(街道)扶貧辦、鎮(街道)財政所、一戶一檔資料各一份。
     2、附件2的填寫。
(1)“務工時間”以“月”為單位;
(2)貧困戶每一名務工者填寫一行;
(3)驗收先由駐鎮(村)工作組(隊)人員和村干部自檢,再由鎮掛點村負責人驗收;
(4)此表一式四份,市扶貧辦、鎮(街道)財政所、鎮(街道)扶貧辦、行政村各一份。
3、附件3的填寫。
(1)由駐鎮(村)工作組(隊)人員填寫;
(2)“務工時間”、“務工收入”、“獎補金額”按抽檢公示無異議后的結果填寫;
(3)此表一式四份,市扶貧辦、鎮(街道)財政所、鎮(街道)扶貧辦、行政村各一份。
     4、附件4的填寫。
(1)由鎮扶貧辦匯總填寫;
(2)此表一式三份,市扶貧辦、鎮(街道)財政所、鎮(街道)扶貧辦各一份。
本獎補細則由市人社局、市扶貧辦負責解釋,自2017年2月1日起執行,至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驗收結束后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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