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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樂昌市就業服務管理局預算公開(補充公開)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八、預算績效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2016年預算組成單位1個,是樂昌市就業服務管理局,主要職能是1、宣傳貫徹落實有關勞動就業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年度工作計劃關組織實施。2、負責城鄉勞動力資源調查預測,建立勞動力供求信息網絡。3、辦理求職登記,為勞動力供求雙方提供中介服務。4、負責城鎮失業人員登記、核發失業證、外出就業人員就業卡和全市就業統計登記,為求職者提供就業指導、政策咨詢等服務、推薦失業職工再就業。5、負責再就業工程實施工作的各項具體工作。6、負責市參保單位失業職工的管理、檔案保管、失業證核發及辦理再就業手續等。7、對全市勞動力資源和需求作出預測,制定創業就業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8、根據社會需求舉辦各類教育培訓班,組織、指導鎮(街道) 勞動保障機構開展就業培訓和提供服務。9、分析研究全市城鄉人力資源情況,開展城鄉人力資源普查,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工作,承擔職業培訓開發和人力資源配置管理相關工作。10、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日常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協調辦理職業技能鑒定有關事宜等。11、抓好就業培訓的教研、教改和就業培訓班組織教管工作,進行就業培訓考核和頒發結業證等。12、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有綜合股、創業就業指導股(掛市職工再就業服務中心、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牌子)、職業介紹培訓股(掛市就業培訓中心、市公益性職業介紹所牌子)、市人力資源工作辦公室。  

  (二)人員構成情況。  

  就業服務管理局16名事業編制,在職實有人數16人,1名退休人員。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完善創業機制  

  健全創業培訓、政策扶持、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創業機制。重點引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及退伍轉業軍人等更多群體自強自立、自主創業。健全創業培訓體系,創新培訓模式,提升培訓質量,鼓勵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提高受培訓者的創業能力。不斷調整完善創業培訓和創業扶持相關政策,調整充實創業咨詢專家隊伍,為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咨詢指導服務。完善落實鼓勵創業的小額貸款等各項扶持政策;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系統服務和跟蹤扶持。健全創業服務組織,提供項目資源信息,切實發揮社會中介組織作用。  

  2、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制度,做好重點群體的就業工作  

  堅持統籌城鄉就業,不斷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制度,推進城鄉就業公共服務均等化。  

  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加大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的落實力度。把握機遇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和非公企業就業。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加強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幫扶工作。完善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和各項服務舉措,形成及時有效幫扶的長效工作機制。  

  3、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全面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技能水平  

  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勞動者的職業能力和職業素養,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按照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不斷擴大職業技能培訓培訓種類,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能力。  

  加強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切實提高職業培訓質量。依托現有的職技類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加大職業培訓資源整合力度,推進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  

  4、全面開展村(居)平臺建設工作,積極爭取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協調解決櫝人社平臺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結合實際創新推進村居人社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市場配置功能,為村(居)民提供“一站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758.47萬元,比上年增685.93萬元,增幅946%,主要原因一是根據《關于重新印發樂昌市就業服務管理局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樂機編委[2014]64號)文件,人社局人力資源工作辦公室職責任務和人員編制整合劃入我局,增加6名編制,2016年增加6名人員經費;二是增加編制相應增加機關運行經費;三是按國家標準調資追加相應支出;四是安排了中央、省級就業專項資金525萬元;五是預算安排欠薪應急周轉金1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58.47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758.47萬元,比上年增685.93萬元,增幅946%,主要原因一是根據《關于重新印發樂昌市就業服務管理局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樂機編委[2014]64號)文件,人社局人力資源工作辦公室職責任務和人員編制整合劃入我局,增加6名編制,2016年增加6名人員經費;二是增加編制相應增加機關運行經費;三是按國家標準調資追加相應支出;四是安排了中央、省級就業專項資金525萬元;五是預算安排欠薪應急周轉金1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758.47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127.47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16.8%,比上年增60.93萬元,增幅92%,原因是增加6名人員經費、按國家標準調資追加相應支出及增加機關運行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4.5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6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25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631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3.2%,與上年預算相比,比上年增加625萬元,增長104倍,原因是2016年預算安排了中央、省級就業專項資金525萬元及預防勞資糾紛欠薪應急周轉金100萬元。其中:001項目企業用工備案登記工作經費1萬元(主要用途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宏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規范勞動用工秩序,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比上年增(減)0萬元,增長或減少0%,與上年數相比持平;002項目勞務招聘5萬元,主要用于為用人單位和人才之間雙向選擇提供交流洽談場所和相關服務的中介活動,比上年增(減)0萬元,增長或減少0%,與上年數相比持平;003項目就業專項資金525萬元,主要用于切實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與上年數相比增長100%;004項目是欠薪應急周轉金100萬元,主要用于預防化解勞資糾紛工作,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與上年數相比增長100%。  

  四、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14.65萬元,比上年增7.3萬元,增幅99.5%,原因是增加6名編制的機關運行經費3萬元及安排了職業技能鑒定經費4.3萬元。其中辦公0.57萬元、郵電費1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8萬元、電費1萬元、公務接待1.9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9萬元、工會經費2萬元、其他費用4.3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預算為4.98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99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數保持不變,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9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99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數保持不變。  

  七、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固定資產情況)。  

  2016年本部門固定資產778.79萬元,占資產總額的98.4%。其中:房屋構建物為660.61萬元,面積為4032平方米,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汽車為26.61萬元,數量為1(臺、輛),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單價20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為0萬元(單價達不到200萬元的放入其它固定資產),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其它固定資產為91.57萬,與上年數相比增(減)0萬元,增(減)0%,與上年保持不變。  

  八、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本單位預算實施0個項目,沒有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如無也應注明)。  

  我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  

  十、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附件樂昌市就業服務管理局2016年部門預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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