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樂昌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1個內設機構、下屬2個事業參公單位、1個事業單位。11個內設機構是:辦公室、就業促進股(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勞動關系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業能力建設股、社會保險股、培訓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信訪投訴中心)、工資福利股、公務員辦公室;2個事業參公單位:人才工作管理辦公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1個事業單位:就業服務管理局(財政全額撥款獨立核算二級預算單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2)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對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6)根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8)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9)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方案和特殊人員安置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10)負責組織實施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的人事考試工作。(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12)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13)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有35名行政編制、7名事業參公編制、16名事業編制、后勤服務人員3名、離退休人 員24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和主動融入珠三角的總戰略,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面重點工作。
(一)健全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充分就業。一是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統籌城鄉就業,不斷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制度。加快推進各項促進就業創業補貼、扶持政策的落地。實施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產業、財政優惠、金融支持政策,形成促進就業的綜合政策體系。完善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充分運用促進就業相關政策,扎實推進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精準扶貧工作,確保我市困難家庭和困難群體就業創業精準脫貧。二是進一步完善創業機制。健全創業培訓、政策扶持、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創業機制。重點引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及退伍轉業軍人等更多群體自強自立、自主創業。鼓勵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尤其是貧困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提高受培訓者的創業能力。認真開展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工作,不斷加大對創業者的扶持力度,擴大扶持范圍,增大貸款額度,為創業人員提供資金幫助。三是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技能水平。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勞動者的職業能力和職業素養,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認真開展技能提升精準扶貧。依托現有的職技類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加大職業培訓資源整合力度,推進職業培訓基礎能力建設。四是積極推進就業技能精準扶貧工作。根據《關于印發<樂昌市關于就業技能社保精準扶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樂人社局〔2016〕122號)文件部署,扎實推進我市就業技能精準扶貧工作,打贏新時期我市脫貧攻堅戰,確保我市與省、韶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五是加強就業服務平臺建設。我局2016年6月已完成75個村居服務平臺建設,因2016年樂昌市擬統一安排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要求整合全市各單位資源,資金由市政府統籌安排,因此下一步由市政府統籌建設規范鄉鎮基層平臺業務。六是繼續開展跨區勞務合作。要以大朗樂昌對口幫扶為契機,及時與東莞市大朗等地聯系,積極做好跨區域勞務合作,完善工作機制,聯合舉辦跨區域勞務招聘會,送崗位、送服務下鄉到村,幫扶有就業意向的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積極做好勞務合作和供需對接工作。
(二)進一步擴大社保覆蓋面,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一是提高擴面參保質量。繼續大力推進社會保險法聯合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強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鞏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落實社保“醫療、養老、繳費資助、大病醫療四項兜底幫扶”政策,推進我市社會保障精準扶貧。加強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積極做好我市機關事業人員生育保險參保工作。二是穩妥實施養老保險制度配套改革。按照國家、省和韶關統一部署,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省、韶部署,推進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工作,逐步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三是繼續征地社保資金分配工作。繼續推進2015年獲批的足額預存的征地項目資金分配工作。同時嚴格新的征地項目審批,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用未落實前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統計梳理未足額預存征地社保資金、已經繳交押金的項目批次。開展清理拖欠征地社保資金工作。確保完成省委深化涉土地領域“三欠”社會矛盾專項治理工作任務。并推進此部分征地社保資金分配工作。四是加強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工作。落實《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加強工傷調查、工傷認定等工作的落實。認真做好社保精準扶貧工作,做好對參保單位職工、失業職工正常和提前退休的審批工作等。五是做好社保信息公開工作。繼續開展社保信息公開市區、鄉鎮、村居、企業園區等多層次宣傳活動。通過網站、微博微信平臺等方式多方位宣傳;開展進企業、入園區、到村居集中宣傳咨詢活動,常態化抓好政策宣傳。
(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按照主動融入珠三角的發展戰略,加強與廣州等珠三角地區人力資源合作,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完善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和服務體系,建立高層次、緊缺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制度。二是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切實抓好2017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做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教育主管部門和各中小學要積極做好配合工作。三是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按省韶部署,完善考錄制度,精心做好2017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和平時考核試點工作。加強公務員專題培訓和對口培訓培訓,繼續實施新錄用公務員導師制。四是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崗位設置、競聘、續聘工作。按照省韶部署,組織做好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五是做好軍轉安置工作。按時保質完成軍轉干部安置工作任務。做好隨軍家屬安置,自主擇業軍轉干部服務管理和部分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穩定工作。
(四)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省韶部署,落實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規范津貼補貼,進一步做好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工作。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軌實施與銜接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研究探索機關事業單位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干部隊伍干事創業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完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適時發布工資指導線和工資指導價位。配合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確定和規范薪酬。
(五)強化勞動保障監察,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一是提高欠薪預警水平。堅持從暢通信息渠道入手,重新對信息采集、情況分析、事態研判、初步處理、預警上報等各個環節進行梳理,明確工作職責、辦理程序、時間節點,為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爭取時間。充分發揮“兩網化”管理功能,對企業用工情況進行排摸,全面掌握企業用工情況,及時發現欠薪隱患。二是加強部門聯動處理力度。加大與公安、住建、交通、水務、工商等部門的聯動處理力度,形成合力,加強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資源共享,密切配合,建立相互銜接的工作機制,通過多方聯動,增強化解群體性勞動糾紛的能力,提高群體性勞動糾紛處置成功率。三是加強重點領域日常巡查和執法力度。對全市在建工地等重點領域開展日常巡查和信息采集,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對勞動用工不規范、未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拖欠工資等問題進行重點監管。針對排查出的重大欠薪案件,落實領導包案制度,集中精力和資源開展調處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切實化解排查出的欠薪隱患問題,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勞動市場環境。四是加大欠薪行為打擊力度。對影響惡劣屢教不改的違法企業從嚴懲處,形成一種高壓態勢。嚴懲惡意欠薪,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會同公安部門從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對違法企業的典型案例,通過新聞網絡等方式實施社會公布,實名公開曝光。五是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嚴謹高效開展仲裁工作,積極主動為統一企業協調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幫助統一企業解決困難,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二、 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預算644.51萬元,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三、 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預算644.51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561.91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7.2%。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17.21萬元、商品服務支出59.4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85.28萬元(包括76名市困難企業軍轉干部差額補助及醫療保險119.67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82.6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12.8%,與上年預算(104.3萬元)相比,減少20.8%。減少原因是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經費及社保擴面征繳聯合執法工作經費的減少。其中:001項目公務員培訓10萬元,與上一年預算持平;002項目統發工資工作經費3萬元,與上一年預算持平;003項目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經費3萬元,是新增項目經費;004項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經費20萬元,與上一年相比減少12.5萬元;005社保擴面征繳聯合執法工作經費3萬元,與上一年預算15.2萬元相比,減少12.2萬元;006項目退休證書、優秀證書工本費1萬元,與上一年持平;007項目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42.6萬元(非稅收入安排),與上一年持平。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為30.4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按具體項目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15.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4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5萬元,沒有因公出國(鏡)預算。
第二部分2017年部門預算表(附表)
樂昌市人社局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