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 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1個內設機構、下屬3個事業參公單位、1個事業單位。11個內設機構是:辦公室、就業促進股(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勞動關系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業能力建設股、社會保險股、培訓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勞動監察股(信訪投訴中心)、工資福利股、公務員辦公室,3個事業參公單位:人才工作管理辦公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監察大隊,1個事業單位:就業服務管理局(財政全額撥款獨立核算二級預算單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2)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對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6)根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8)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9)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方案和特殊人員安置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10)負責組織實施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的人事考試工作。(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12)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13)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有29名行政編制、9名事業參公編制、16名事業編制、后勤服務人員3名、離退休人員21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全面推動就業創業工作。(2)著力加強人事管理和改革。(3)不斷提升社會保障水平。(4)大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5)加強機關自身建設。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5年收入決算2699.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99.26萬元。
三、支出決說明
2015年支出決算2699.2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安排支出2699.26萬元。
我局的基本支出499.89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446.56萬元(包括困難企業軍轉干部生活補助及醫療費106.06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53.33萬元。
項目資金支出2199.37萬元:社保宣傳、擴面、企業用工參保情況調查、撥付鄉鎮及有關單位工作經費241.85萬元、市公務員培訓18萬元、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42.21萬元、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經費35.29萬元、就業專項資金經費600.83萬元、市人才專項資金1261.19萬元(包括人才公寓、扶貧技術開發及教育培訓等支出。人才專項資金是根據市人才工作會議安排,由我局代為申請,我局并不是實際資金使用單位。)。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我局2015年的三公經費13.66萬元,與2014年同期的三公經費31.83萬元相比減少了18.17萬元。
2015年公務接待費3.58萬元。2014年16.05萬元,與2014年相比下降了78%,減少了12.47萬元。
201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08萬元,主要是公車運行與公車維修費用,沒有公車購置費用,2014年15.78萬元,與2014年相比下降35%,減少了5.6萬元。
2015年我局沒發生因公出國(鏡)費用。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