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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9年第三、四季度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申領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應屆高校畢業生: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4〕188號)和《關于明確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有關資金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人社規〔201914)以及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韶府〔201858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我市2019年第三、四季度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申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就業,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

二、補貼申領時間及程序

(一)補貼申領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

(二)補貼申領地址:樂昌市公主下路70號樂昌市人社局三樓309辦公室

(三)補貼申領所需材料:

1.韶關市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高校畢業生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復印件;

3.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屬服務基層項目提供服務協議或由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

4.參保證明;

5.就業創業登記證復印件;

6.用人單位自行提供《企業劃型證明》(附件2)、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7.高校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憑證。

(四)補貼申領流程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就業,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穩定就業期限屆滿之日起1年內,可由本人或就業單位代為向就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1.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樂昌市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受理人員對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進行預審,審核無誤后正式受理;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2.審核。樂昌市人社局將對提交的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將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高校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

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用人單位可代為申請,申請時需提供本條第3項所列材料。

三、其他事項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通知要求提交有關申請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的,視為放棄申請資格。

聯系電話:5571150(市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樂昌市公主下路70號樂昌市人社局三樓309辦公室

附件2-企業劃型證明.doc

附件1-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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