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來韶來樂就業,鼓勵在韶就讀高校畢業生留韶留樂工作,不斷壯大我市人才隊伍,現將《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韶關市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韶就業的實施意見(試行)》(韶府〔2018〕23號)和《關于開展2020年韶關市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韶就業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28號)轉發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積極宣傳,認真組織開展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上交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申報材料提交地址
樂昌市公主下路70號樂昌市人社局三樓309辦公室
三、其他申報事項
詳見附件1《關于開展2020年韶關市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韶就業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28號)。
四、工作要求
1.廣泛宣傳發動,及時組織申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將文件轉發給下屬事業單位或轄區企業,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補貼申報工作,廣泛宣傳,積極組織,扎實推進,確保補貼申報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2.申報人和用人單位應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以隱瞞或虛報學歷、戶籍、合同等方式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資格并記入征信系統,對已發放的補貼予以追繳。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補貼屬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將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后發放。
4.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樂昌市人社局匯總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研究并負責解釋。
聯系人:羅福連,饒智鵬,聯系電話:0751-5571150。
附件1關于開展2020年韶關市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韶就業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關于開展2020年韶關市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韶就業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doc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