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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二、 收入預算說明
三、 支出預算說明
四、 “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 部門收支總表
二、 部門收入總表
三、 部門支出總表
四、 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 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2018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2018年預算組成單位共1個,即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部。
  主要職能是: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2 、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強化市直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和鎮(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藥品安全協管職責,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執行食品藥品重大信息互報、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3 、負責食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經常性專項治理和綜合檢查,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4 、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
5 、貫徹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 組織查處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相關質量抽驗; 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6 、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7 、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信息發布和教育培訓工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8 、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9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市直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和鎮(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藥品安全協管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10 、承辦市人民政府、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樂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樂府辦〔2013〕171號)、《關于同意設立政策法規股和綜合業務股的批復》(樂機編辦[2015]3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監管股、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股、綜合業務股和稽查局。另按行政區域下設6個派出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均為正股級,分別是樂昌市長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樂昌市廊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樂昌市坪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樂昌市九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樂昌市梅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樂昌市黃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二) 人員構成情況。
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員編制數為49名,現有在職公務員為37人,其中財政供養人員37人;離退休人員11人,其中財政供養人員11人。
(三) 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 、繼續完善鄉鎮監管所建設。按照機構建設標準化、機構運行規范化、執法監督程序化的要求,配齊配強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備、執法裝備及基礎設施,
    2 、繼續加強食品藥品快篩快檢能力建設,尤其是鄉鎮所。整合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優化檢測資源配置,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
    3 、深入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全力抓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化品的各環節監管,始終保持打假治劣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
    4 、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做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后監管職能等的宣傳,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狠抓整合后監管人員學習培訓,使監管人員不斷提高監管能力。
    5 、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各項網格化監管,完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制,推進食品藥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四)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的匯總公開工作。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 年收入預算638.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38.62 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比上年增145.35萬元,增幅29.47%,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本級項目經費增加。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 年支出預算638.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638.62 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572.62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9.67%,比上年增178.85萬元,增幅45.42%,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403.8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6.60萬元;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112.22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66.00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10.33%,與上年預算相比,減少33.67%,原因是去年預算有 2017 年省級食品藥品安全專項經費,今年沒有 。其中:001項目 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經費4 萬元(主要是用于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與上年相比無變化);002項目 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抽檢經費30 萬元(主要用于 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抽檢委托業務費支出 ,比上年增加20萬);003項目食品藥品舉報獎勵、投訴及案件核查處理工作經費2萬元(主要是用于食品藥品舉報獎勵、投訴及案件核查處理工作支出,比上年增加2萬);004食品快檢車配備配套30萬元(主要是用于省購買食品快檢車配備樂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套支出,比上年增加30萬)。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32.5萬元,與上年數相比持平。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32.5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0.0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04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2.46萬元。
五、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56.6萬元,包括辦公3.88萬元、印刷費1.19萬元、郵電費3.30萬元、差旅費1.5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0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80萬元、電費3.09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工會經費7.94萬元、手續費0.3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2.4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04萬元、其他費用2.1萬元。
(二)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預算績效目標情況。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有:完成完善鄉鎮監管所建設、繼續加強食品藥品快篩快檢能力建設、深入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完善網格化監管、完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制、推進食品藥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實施農村藥品“兩網”建設,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抽檢, 食品藥品舉報獎勵、投訴及案件核查處理,食品快檢車配備配套等 4 個項目,依法合規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本部門資產總額為618.1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87.18萬元;固定資產為530.92萬元,其中房屋為 160.52萬元,車輛150.99萬元,共有車輛1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8輛,其他固定資產219.41萬元。本年將增加食品快檢車一輛。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 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 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 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5.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款)藥品事務(項):指財政撥款安排用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級農村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7.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款)食品安全事務(項):指財政撥款安排用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級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 部門預算表
        
附件:部門預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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