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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二、 收入預算說明
三、 支出預算說明
四、 “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 部門收支總表
二、 部門收入總表
三、 部門支出總表
四、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第一部份 2015年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樂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樂府辦〔2013〕17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辦公室、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監管股、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和稽查局。另按行政區域下設6個派出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是:1、貫徹執行食品安全、藥品(含中藥)、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 、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承擔監管責任。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3 、負責食品藥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貫徹落實省市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指導并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重大專項治理和綜合檢查。
    4 、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食品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織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推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5 、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品監督管理和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進行專項整治。
    6 、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7 、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8 、檢查指導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工作。
    9 、完成省市食藥監系統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局機關編制數為47名,現有在職公務員為27人,工勤人員2人,其中財政供養人員29人;離退休人員10人,其中財政供養人員10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 、積極完善鄉鎮監管所建設。按照機構建設標準化、機構運行規范化、執法監督程序化的要求,配齊配強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備、執法裝備及基礎設施,
    2 、加強食品藥品快篩快檢能力建設。整合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優化檢測資源配置,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
    3 、深入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全力抓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化品的各環節監管,始終保持打假治劣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
    4 、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做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后監管職能等的宣傳,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狠抓整合后監管人員學習培訓,使監管人員盡快進入新的監管角色。
    5 、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完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制,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推進食品藥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二、收入預算說明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5年財政預算的通知》(樂財預〔2015〕5號)的批復,2015年收入預算375.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75.96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5 年支出預算375.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375.96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 基本支出預算244.96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65.16%比上年預算增長64.83萬元,增長率35.9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3.7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9.6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1.54萬元。增長原因主要是工資的調整,以及因為機構改革、人員編制增多,調整增加了公用經費。
(二) 項目支出預算131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34.84%,與上年預算相比,增長103萬元,增長率367.8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的省級專項資金與2015年的省級專項資金都集中在2015年撥款,故增加幅度較多。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 年“三公”經費預算為66.33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相比增加35.2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省局配備了新的執法用車,故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增幅較大。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66.33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53.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3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8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2.48萬元。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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